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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车险理赔再出新规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9日 02:37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日前,上海市交通管理部门有关人员透露,《上海市轻微物损交通事故赔偿新规定》将于12月10日起进行试点。该《规定》指出,单方损失低于2000元的车祸,事故责任方可直接找保险公司索赔。

  据悉,该《规定》将在上海市出租车行业率先进行试点。12月7日下午,记者致电上海强生出租车公司,该公司营运管理部曹先生称,上海交警总队已经就该试行《规定》与出
租车行业进行沟通。目前,强生出租车公司已收到“上海市轻微物损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并将于两天内分发给驾驶员。

  曹先生告诉记者,新《规定》与以往不同的是,发生事故车辆不需等待交警的责任认定,双方协商没有异议且各自损失在2000元以内,在签订“协议书”后可直接赔付现金,再根据“协议书”找保险公司理赔。

  不过,曹先生指出,目前推出的《规定》适用范围较小,必须是出租车且在事故中属于全责;此外,发生事故后,责任方驾驶员应立即通知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事发后2小时内未通知保险公司,“协议书”将被视为无效。

  此后,记者随机采访街头的交警,被告知今明两天内可能接到相关通知。即将试行的《规定》是上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保险监管部门共同推出,符合国际先进的交通事故理赔模式。

  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车险部科长陈丽明也向记者表示,目前公司还未收到上海保监局有关通知。他同时指出,新《规定》对保险公司的理赔程序不会产生太大影响。

  陈丽明分析说,其实,该《规定》是将车祸赔偿中责任人自行处理部分的上限1000元提高至2000元。此外,“车祸赔偿低于2000元可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的规定在浦东新区早已开始试点。

  独立财产保险顾问吕先生表示,新规定作为上海市政府对于《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一种补充,有助于缓解上海的道路交通拥堵问题。但他同时指出,由事故双方自行协商赔偿金额可能造成一些当事人采取欺诈行驶,伪造、编造交通事故以骗取保险金。

  对此,交管部门表示,一旦发现事故责任人的骗保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有关记录将被记入政府设立的个人诚信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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