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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保潮催变房贷险 其他银行正在观望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6日 10:00 新京报

  太平保险率先增保人身险,保费改年缴,缓解了消费者的缴费压力

  近日,中国农业银行与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太平保险公司联合推出了房贷险新举措:该险种保费可由一次性缴纳改为年缴;太平保险的借款人意外伤害还贷保险将人身险作为了房贷险的主险,即借款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还款能力丧失或者下降时,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这一举措改变了过去借款人发生意外伤害后,仍需由本人或其财产共有人继续供款的困境
。作为国内首家推出房贷险新举措的银行,农行颇具第一个“吃螃蟹”的勇气。

  京城房贷险“变脸”

  据农行房地产信贷部总经理张健介绍,从前年开始,农行即提出了“改进保险品种”等三项房贷险措施。而在农行宣布本次“改革”之前,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已经在上海等城市开始了年缴方式的试点。这些都意味着房贷险已为此次“变脸”做了充分的准备。

  提前还贷施压退保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目前房贷险业务的风险较大,其主要问题就是加息导致购房者提前还贷,从而引发了房贷险“退保潮”的来临。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销售管理部总经理盛亚峰告诉记者,从近几个月的情况来看,该公司在上海的房贷险退保率已高达40%.据悉,目前市场上的房贷险为一次性收取全部保费,保费由银行代收。由于几年前房贷险业务赔付率很低,被保险业视为只赚不赔的“香饽饽”,因此保险公司进入了非理性的竞争阶段,给银行的手续费也就水涨船高。

  如今退保现象与日俱增,保险公司必须将未到期责任年限的保费全额退还给客户,但已经支付给银行的高额手续费却无法收回,因而使房贷险大面积亏损。面临房贷险经营困境的保险公司只能“穷则思变”。

  银行房贷增幅减小促成年缴

  记者同时了解到,国家对房贷实施宏观调控之后,不仅保险公司的房贷险业务出现了危机,银行也出现了房贷增长放缓的趋势。

  据统计,截至5月底,农行房贷比年初增长了110亿,同比少增加了约100亿,而工行、建行等银行的房贷则同比共少增加了约500亿。因此这也是银行吸引房贷的一个重要手段。

  从另一方面讲,房贷增幅减小的压力也成为了“房贷险年缴”的动力。张健说,国家对房贷实施宏观调控之后,银行出现了房贷增长放缓的趋势,争取更多的房贷客户当然是推出新举措的最主要目的。

  本报记者 盛岚 庄士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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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缴房贷险两大优势

  免支退保“被吃”手续费之虞、无需支付提前还贷部分的保费年缴的优势之一体现在借款人的提前还贷上。一次性缴纳保费的客户如提前还款,需亲自到保险公司退保,保险公司会扣掉所退保险费5%的手续费。年缴则可以解决被“吃掉”手续费的烦恼。对于借款人来说,保费每年扣收一次,当借款人部分提前还款时,下一年度的保险费将按照剩余贷款的本金计算。

  对于提前归还部分房款的保户来说,按过去的规定,只有提前还掉全部房款才可以获准退保。而年缴不用再支付提前归还贷款部分的保险费,还得越多所缴的保费就越少。

  例如,张先生贷款20万元,采用等额本息法还贷,10年还清。第二年,他有了10万元现金可用于提前还款,还有10万元仍需按揭。按每年的保险费率0.1%算,这九年时间内,他可以免缴保险费100000×0.1%×9=900元,当借款人提前还清贷款时,保费也就自动结零了。

  本报记者 盛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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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进与否,其他银行正在观望

  建行、中行、招行等表示将视农行新举措的市场反应而定

 本报讯(记者 庄士冠) 日前,记者从建行、中行、招行等银行了解到,目前北京的大部分银行还都是采取定点一次性缴纳房贷险的措施。关于是否向农行“看齐”,银行纷纷表示将视市场反应而定。

  “从消费者的角度看,房贷险能分年缴,当然是件好事。”一股份制银行的住房金融部人士表示,“但从银行来看,风险就增大了。”他解释说,银行办理贷款的时候,本身就存在着贷款人无法偿还贷款的风险。房贷险一旦年缴、甚至取消的话,如果遇到火灾等事件,银行的损失将非常大。

  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个人贷款业务总经理柳栋向记者表示,目前很多银行还在观望中。因为年缴房贷险会加大银行的成本,银行需改进后台系统,还要有人员对缴费进行监督、提示,增加人力成本。因此,还要看一段时间再决定是否跟进。

  房贷寿险与财险或可二选其一

  两者有一定的保障重合,同时购买会产生不必要的浪费

  目前,市场上销售的房贷险产品多为包含房屋的财产险和还款人的意外伤害寿险在内的综合房贷险。而此次太平保险将后者作为了房贷险的主险,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综合房贷险中重复保障的问题。

  此前,房贷财险被认为是一个“暴利产品”,其保障的内容是洪水、台风、泥石流等灾害,还要免除地震造成的损失。业内人士指出,对于大部分地区而言,这些灾害的发生几率十分低,保险公司的赔付率甚至不到1%.而综合房贷险由于既是财险,又带有寿险性质,财险和寿险在保险标的和种类上又都存在差异,所以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会出现很多争议。

  据了解,在上海判决的房贷险“第一案”已经让房贷险成为了颇受争议的对象。

  在此案中,投保人沈先生因意外摔倒导致脑出血死亡。

  保险公司认为是疾病死亡,不属于保险范围,拒绝赔付。

  但法院则判定沈先生是意外死亡,保险公司应当赔偿。京城一财险公司人士向记者表示,“意外”的概念很难定义,最好的做法还是另立单独的人身保险合同。

  据悉,目前市场上的房贷险产品虽涵盖了小部分人身险,但一般只包括因意外导致死亡的情况,如果因疾病导致死亡或全残,保险公司是不予赔偿的。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博士朱俊生认为,其实现在保险市场上的“信用人身寿险”还没有很好地发展起来。这种在国际上很流行的寿险就是专门针对贷款人设计的险种。如果贷款人遇到意外、疾病等导致无力还款就由保险公司来承担风险。

  由于房贷财险和房贷捆绑销售,不买房贷财险就得不到银行贷款,而房贷财险和房贷寿险又有一定的重合,同时购买两个产品会产生不必要的浪费。朱俊生认为,比较合理的做法应该是银行允许贷款人房贷寿险和房贷财险二者选其一。

  本报记者 盛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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