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不再一夜蒸发 存款保险制渐行渐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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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3日 19:13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作者:江夏 看似实力强大的金融机构突然宣告破产,令众多存款户钱财“一夜蒸发”,这是令投资者最为担心的事。明年,或许这种事有解决的办法了,一种叫做“存款保险”的制度将要出台,这是近日央行副行长吴晓灵在谈到明年央行货币政策取向时透露的。
存款保险制度是一个国家为了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和维护金融秩序稳定,通过法律形式建立的一种在银行因意外事故破产进行债务清偿的制度。用通俗的话说,就是一种为危机银行“埋单”的制度。具体的操作是,国家法律规定存款性金融机构都要求参加存款保险,交纳保费,一旦这些金融机构面临支付危机或破产,就由存款保险机构(银行)给存款人支付一定限度的存款,以维护存款人一定的权益。最早设立存款保险制度的是美国。1934年,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作为全球最早对银行存款进行保险的政府机构开始运作。从那时至今,全球已有122个国家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 中国开始关注存款保险问题是在1997年。那几年,中国先后发生“中农信”、“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海南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破产事件,看似实力强大的金融机构突然坍塌,令存款人权益血本无归,由此触发挤兑恐慌和局部地方社会不稳定,这个教训记忆犹新,不少专家、学者和政府人士呼吁要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但中国要建立怎样的存款保险制度?从务虚到转入实质性操作,中间有过许多争论,焦点是:中国是所有银行包括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都要参加存款保险,还是仅要求那些存款余额有限、信用较差的中小金融机构参保?因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按存款余额计算要交纳的保费数额惊人,由此可能削弱它们的竞争能力;再者,一旦金融机构发生支付危机或破产,对投资者或存款人的存款是全额兑付还是部分兑付?兑付部分又以多少为限度?这些都要经过对全国所有银行和金融机构全面调查和周密复杂测算后才能制定具体的方案。据了解,目前这些工作正在加快推进。 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将宣告:当金融机构发生支付危机或破产时,过去由国家出面用纳税人的钱去补偿投资者或存款人损失的事再也不会继续下去了。这意味着,它对金融机构和投资者具有双重约束,作为金融机构,今后不要再指望政府为它的经营不善负责;作为投资者或存款人,今后更要小心谨慎地选择金融机构投资或存款,更不要轻易参与一些违规的高利金融产品投资,否则,一旦该金融机构出事,损失的只能是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