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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车撞死无名氏 保险公司以无法定责为由拒赔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1月04日 11:39  中国广播网微博

  据中国之声(微博)《新闻晚高峰》报道, 3日下午,北京顺义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投保车辆撞死无名氏,保险公司拒赔引发的诉讼。事故责任无法确定,保险公司能否拒绝理赔?找不到死者法定继承人,谁有权申请保险费?

  原告刘先生向法庭陈述,交通事故发生在去年(2010年)10月12日凌晨,他当时驾驶一辆夏利车行驶在北京顺义区顺平路上。

  原告:南彩河左路段顺平路由西向东行驶,走着走着突然出来一个人,没看见就给撞了。

  审判员:当时是晚上?

  原告:凌晨三点多。

  审判员:撞的这个人是干嘛的?

  原告:应该是路边捡破烂儿的,突然就出来了,好像是马路中间有一个瓶子。

  审判员:撞人后你报警了吗?

  原告:报了。

  审判员:向保险公司报案了吗?

  原告:交警队来了之后报的。

  审判员:这人当时就死亡了吗?

  原告:对,然后就让法医拉走了。

  原告向法庭提交了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当时公安交警对现场进行了勘验,对肇事车辆进行了检查,认为当时车速超过48脉,对驾驶员也就是本案原告刘先生进行酒精浓度测试,证实驾驶员没有饮酒。

  原告:经公安机关检查,无法查清事故的全部事实,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第五十条,道路交通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该出具证明,载明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的规定,特出此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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