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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达车自燃保险理赔款被冒领 车主起诉保险公司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01日 13:48  法制晚报

  本报讯(记者 李奎)杨女士贷款购买的轿车发生自燃后,理赔款被人领取。4年后得知消息的杨女士将保险公司告上法院。今天上午,西城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据原告杨女士称,她贷款购买的捷达车在行驶中发生自燃事故,后经保险公司确认,同意赔付6万余元保险款。后她联系保险公司要求理赔时,被告知理赔款已由第一受益人北京银行领取。

  2010年7月,杨女士接到法院传票,北京银行以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为由将她告上法院。杨女士通过查询发现,当时理赔款由某科技公司的黄某领走。

  杨女士从未委托任何人代领理赔款,也不认识黄某,于是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保险公司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而且保险公司本身也是受害方,黄某系伪造签名骗取理赔款。

  法院将择日对此案作出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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