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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造假屡禁不止 如何防范三假侵害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9日 10:22  《理财周刊》

  文 本刊记者 陈婷

  提要:随着保险行业的快速发展,保险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有所抬头,特别是假保险机构、假保单、假赔案等“三假”案件屡有发生。作为消费者,一定要擦亮眼睛,别被高收益等承诺所蒙蔽。一旦受害,则应积极主动维权。

  7月13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透露,上海某保险公司的两名保险代理人葛昌良、郑敏,以年10%的保险回报为诱饵,伪造假保单,诈骗1517万元,两人以合同诈骗罪分别被判处14年和11年有期徒刑。

  约一星期后,江苏省也被保监会通报两起金额巨大的保险诈骗大案,一是泛华保险中介集团下的泛华联创保险代理公司江苏南通分公司负责人杨建冬,利用职务便利,私刻公章制作虚假保险产品,骗取公司员工和客户资金约1700万元,受骗人数约120人;二是新华人寿江苏泰州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王付荣在长达6年多时间内,诈骗、挪用和侵占保险资金达3.5亿元,涉及客户数千人。

  保险造假屡禁不止

  “保险诈骗一直是保险业久治不愈的一个顽疾,无论是保险业务员私自印制假保单进行骗保,还是保险公司员工内外勾结,群体性诈骗投保人保费,性质都是相当恶劣。”上海财经大学保险系一位教授对媒体表示。

  7月28日,在上海保监局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相关领导十分严厉地表示,上海将在下半年继续深化对保险“三假”打击工作,并且已经和上海的公安经侦大队进行了深入的合作,保持着密切联系,发现一起就查处一起,办理一起,决不手软。

  尽管上海保监局相关人士并未告知上海保险诈骗案两名罪犯系哪家保险公司业务员。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也在7月9日的通报中,未透露保险公司的名字,但在通报中着重提醒了公众对社会上的一些所谓高额回报“保险理财产品”应保持警惕,防止上当受骗、血本无归。

  在今年7月13日的庭审中,葛昌良自己称,在2005年前后产生了以假保单骗取客户钱款用于炒股的想法,于是托人刻制假保单的电子模板,并利用工作便利获取了保单封面,向客户谎称保险公司有年回报为10%的投资理财产品。自2005年至2009年间,葛昌良与14名被害人分别签订合同,收取投资本金共计1500余万元,但是上述资金大多被用来炒股。而在当日审判中,葛昌良、郑敏也被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保险公司名义与被害人签订合同,骗取被害人钱款,构成合同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11年。

  而在新华人寿“泰州案”中,该公司泰州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王付荣作案的时间则要追溯到2003年。从2003年至2009年10月期间,王付荣通过私自印制假保险凭证非法集资、截留挪用保费和退保资金等方式,诈骗、挪用和侵占资金约3.5亿元,涉及客户数千人。

  根据保监会的统计数据显示,自2009年7月保监会决定开展打击保险业“三假”专项工作至今年5月末,全行业共发现和查处各类假冒保险机构案件32起,各类假冒保单20万余份,各类虚假赔案超过1.6万件。

  作为保险消费者,应从维护自身权益的角度出发,需增强防范意识,提高防范能力,避免受到“三假”侵害。

  如何防范假保险机构

  现如今,一些假保险机构造假的行为已经达到了以假乱真的程度,不仅有自己的官方网站、客服电话以及详细的产品介绍,甚至还有专门的售后服务队伍。

  保监会曾经查处过两家假冒保险公司,发现那两家假保险公司均建立了“山寨版”的网站,高智商的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利用高科技手段实施犯罪,并对保险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造成了较大冲击。

  防范假保险机构,消费者应提高认识,加强警惕。

  首先,应该注意从正规渠道购买保险。

  现在保险的投保途径有许多,包括保险公司直销与其他机构代销。其中直销的渠道包括代理人投保、电话投保和网上投保。

  通过代理人投保时应留意其是否具有代理人资格,所出示的工作证等身份证明是否有公司印章。一般较高额的保费应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交纳,代理人不应经手,而在收到代理人给予的保单证明后,应及时检查是否有公司印章、基本信息是否准确,保险责任范围是否与预期相同等等,稍有疑问就该向代理人问个明白。

  采用电话投保的保险公司并不多,投保人如主动致电投保,只需留意电话号码的真伪即可,保单一般会通过邮寄等方式送达,收到后同样应看看是否是自己想要的保障、额度是否准确、免赔责任有哪些。

  而选择网上投保的客户应使用保险公司官方网站,别被“山寨版”保险网站迷了双眼。这种方式自助性很强,对保险知识并不精通的客户应该慎用,而如果你已经明确自己需要的保障及额度、期限等,对各家产品也能客观比较,那这类途径的保费还是很划算的。

  除了银行理财部门可以销售保险产品外,一些有关旅行意外险的产品往往会通过中转机构办理,客户应先看看其是否具有保险业代理许可证,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

  此外,撕票方式经营的短期意外险由于没有电脑记录,保单损毁或遗失后难以确定出险乘客是否购买过保险,因此从2009年3月起将被禁止。如果你届时还收到这样的保单,可要多一个心眼了,很可能是假保险机构所为。

  如何防范假保单

  假保单则包括假保险机构制售的假保单、不法人员伪造正规保险公司保单或销售保险公司已经作废的保单等。

  “我又没有看见过正宗的保单什么样子,怎么辨别到手保单的真伪呢?”有些投保者可能还有这样的疑问,其实只要客户细心一些,还是可以识破的。

  关键有几点,一是保单上必定会有保险公司印章,如果没有印章或印章模糊不清,那投保人心里应该多个问号了;二是保单均为电脑打印,不应有任何人为改动、手写的地方,特别是保险金额、保障期限、保障范围等,如有涂改痕迹就太值得怀疑了;三是每个保险公司的保单号码都有一定规则,如果你曾经投保过该公司的产品,发现与记忆中的规则不符,不妨深究一下。

  如果投保人对自己的眼力并不放心,生怕自己也买到了假保单,那最可靠的做法就是致电保险公司客服,问明保单是否存在,保险公司所记录的基本信息、保单权益等是否与你手上的保单一致,这样就万无一失了。

  此外,还有一些保险公司或者其分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保险业务员因为私利而制假售假,即在收取了客户保费之后并没有进入公司账户,而是挪作私用,投保人的保单信息也没有录入保险公司的承保系统。这样一来,投保人一旦出险,将无法正常得到赔付。

  为了防范这一危险,在决定购买保险并且选定保险公司和保险产品之后,消费者对于缴费这一环节还是不能掉以轻心。根据相关规定,对于1000元以上的保险费是不能在保险公司营业场所以外收取现金的。所以缴纳保费的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到保险公司的营业场所缴纳现金;二是到保险公司的合作银行通过转账方式代扣代缴。保险专家特别提醒,消费者如果遇到某些业务员当面或电话要求直接将钱存入某个特定账户的情况,则千万要小心,必须向保险公司做相关的查询,看看是否符合操作规范。

  此外,还要认真阅读投保提示,全面了解投保单的内容,不要随便签名。

  如何防范假赔案

  假赔案的表现形式则主要有虚构保险标的、编造保险事故扩大保险损失等,作案者有社会上的不法分子,也有保险公司内部人员。

  比如,根据上海保监局财险处人士的介绍,在车险理赔的时候,有些投保者为了图方便,会将车子、保单等交给4S店,让其代为申请理赔等事宜。但也有一些居心不良的汽车销售或修理人员会故意扩大车辆损失,或与理赔人员相互勾结,做到多申请几次理赔。

  结果,在次年车险续保时,投保人发现自己的车险费率莫名其妙地上浮了不少,仔细一看,才发现本来自己印象中的2次理赔,竟然变成4次理赔记录,其实就是代理操办理赔事宜的人员动了手脚,不法分子拿走了2次保险理赔金。结果受害的是消费者,获益的是不法分子。

  为防范假赔案损害你的利益,首先,应保持警惕,对代理人无理索要你的身份证、存折、银行卡等的行为,应明确拒绝,避免个人信息被恶意利用。其次,发现骗取保险金、贪污挪用、中饱私囊的情况,要勇敢举报。

  上海保监局领导呼吁,全社会都要有打假维权意识,通力合作,才能给潜在的违法犯罪分子以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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