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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变更保险受益人无效 须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2日 11:28  青年报

  家住浦东新区迎春路的李先生向本报咨询:他的父亲身前曾购买过寿险,其中死亡保险金额度为20万,保单上原来注明的受益人是李先生的哥哥,但是他的父亲临终前在亲朋好友的见证下作出口头遗嘱,将保险收益人更改为李先生,这在法律上是否有效?

  答:平安人寿的相关专家分析,被保险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指定受益人,也拥有可以变更受益人的权利。但是,如果李先生的父亲只是通过口头遗嘱的方式来变更保险受益人,而没有通知保险公司,这意味着没有履行合法的变更保险受益人的手续。所以,口头遗嘱变更保险收益人一般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保险收益人仍将是李先生的哥哥而非李先生。

  保险公司为了避免因变更受益人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规定了较为严格的通知义务,要求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以书面形式将变更受益人的决定通知保险公司,而且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徐可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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