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运动可以挑战自己、愉悦他人,但它的高度危险性则使运动员在训练和比赛当中不时发生意外伤亡。保险赔偿虽不能免除他们的痛苦,但可以提供抢救治疗的巨额费用,解除亲人经济上的后顾之忧。
董芳霄 李雪红:雪中送来互助保险金
董芳霄是前国家体操队主力队员,悉尼奥运会女子团体铜牌的核心成员。2002年,董芳霄因患股骨头坏死而遗憾地告别了心爱的赛场。她说,自己比其他人“更能理解受伤以后的绝望心情”,因为这也是她“从前最担心的问题”。 2002年,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根据与《优秀运动员运动伤残等级标准》第八级相近的条款,给予董芳霄1万元的互助保险赔偿金。经过及时治疗,董芳霄已经可以正常行走,除了不能进行激烈运动,和常人并无区别。来自浙江省的国家体操队运动员李雪红,由于长期高强度训练,导致右侧股骨头坏死,右下肢缩短两厘米,获得6万元赔付。
桑兰:千万美元保险金治疗显威力
1998年,在美国友好运动会上,我国著名体操运动员桑兰不幸遭遇意外事故,导致第六七节颈椎骨折、脊髓损伤、胸以下失去知觉。桑兰受伤后,美国医务人员给她提供了最先进的颈椎修复手术和特级药物治疗。尽管出征前国家体育总局给所有的运动员都购买了一定数额的意外伤害保险,但这次事故非常严重。当时,美国友好运动会组委会也为各国选手购买了巨额保险。桑兰的意外事故使她在友好运动会期间获得了1000万美元的保险金。桑兰1年后回国进行康复治疗,并获得全国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基金会15万元人民币的赔付。由于保险赔付的资金及时而充裕,桑兰在美国以及国内得到了极为良好的治疗。现在,自强不息的桑兰已经可以较为自如地活动上半身,这与她得到高额的保险赔付,并由此得到最好的治疗密不可分。
苑瀛:比赛受伤获20万元伤残保险金
苑瀛是我国国家自由式滑雪队中年轻一代的优秀自由式滑雪运动员,曾在国内外的比赛中取得过良好成绩。2001年7月18日,18岁的苑瀛在吉林省长春市的一次比赛中,做高台滑雪动作时不慎伤及头部,造成严重脑干损伤。经过全力抢救,脱离了生命危险,但一直昏迷了两个多月。经过半年时间的治疗和观察,运动员伤残鉴定专家组鉴定苑瀛为闭合性脑挫裂伤、脑干挫伤,符合《国家优秀运动员运动伤残等级标准》第一级第五条的规定。经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审核,决定按一级伤残标准给予20万元的保险赔付,成为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实施后最大的受益者。苑瀛的父亲接过保险金后说:“我们的孩子受国家培养多年,该到冬奥会上为国争光时却受了伤,十分遗憾。虽然这样,孩子受到了各级领导的关心和爱护,并得到了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的巨额保险补偿,既解决了我们实际问题,又使我们得到了安慰,我们一家表示由衷的感谢。”
据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保险部负责人介绍,基金会已经连续第三年按年度为在国家队集训的优秀运动员进行了保险。第三年的保险期限是2000年9月~2001年9月,也是基金会首次实行互助保险,即运动员每人支付100元保费,不足部分由基金会补足。苑瀛获得的就是这一年度的保险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