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前提要)保险公司营销时的话术容易让人产生误解,比如,保险产品被介绍为存款计划。不过,作为消费者,也该留个心眼,认清自己的实际需求,再做投保决定,以防出现漏洞。
文 本刊记者
张安立 陈婷
近日,一位取名为“疯狂赛车”的网友在一家网站上发表了一篇投诉,以“半个月亏70%”为题直指某保险公司“骗钱”。
原来,这位网友接到某保险公司营销电话,介绍一款名为“国寿鸿康(A款)保险”的储蓄保障计划,在听了营销人员介绍后,他还在中国人寿官方网站上试着查找了一下该款产品。
在其官网关于这款产品投保示例中,他看到了这样的字样:“选择按月存款,月存560元,存10年,可得到以下保险利益:1.存款10年,额外附赠10年保障,保障期间长达20年……”在看到“存款”两字后,“疯狂赛车”对这份储蓄保障计划有了自己的认识:既可以存款,又可以得到保障,还有理财收益,于是便买下了。他选择了每月存380元,共20年。
在投保过程中,客服人员还向他强调,这个计划相当于储蓄,零存整取,近几年的理财收益平均达到7%,比存银行划算得多。如果中途需要用钱,可以通过贷款的方法贷出70%。
不过,就在这位网友投保后半个月,在他向朋友提起这款存款计划时,却被对方告知其实是买了份保险,而非存款,这让他非常恼火。“我一想到这个公司,从一开始就这么不诚信,这20年,我的钱放在里面,怎么放心?”“疯狂赛车”这样写道,于是他坚决地选择了退保。首次缴纳的380元,拿到手变成了130.6元。
混淆产品介绍误导消费者
从网友的表述及提供的产品截图可以发现,这家保险公司在产品营销上的确有不妥之处。
实际上,这是一款“两全保险(分红型)+重大疾病保险”的产品组合。根据2009年保监会出台的《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在保险公司及其代理人进行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不得使用比率性指标与其他保险产品以及银行储蓄、基金、国债等进行简单对比,也不得对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及社会公众作引人误解的宣传或者虚假宣传。此外,保险公司还需要对一年期以上的产品进行回访,且在犹豫期内完成。而在网友的介绍中,我们并没有看到有关电话回访的相关内容。可见,该保险公司在这些方面都没有到位。
“上当”后如何降低损失
不过,在我们为这位网友鸣不平的同时,有一个问题更值得我们思考,那就是当这样的遭遇发生在我们身上后,应该如何妥善处理,让损失降到最低?
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当然是可行的。受骗的投保人可以将相关资料提供给消费者协会、保监会有关部门,争取全额退还保费,只不过这样做可能需要花费较多的精力。
更多的投保人可能会选择直接退保。
就如这位气愤的网友一样,发现实际产品与当初设想的有巨大出入时,二话不说直接退保。不过,考虑到退保有损失,特别是在投保初期阶段(过了犹豫期后)损失较大,我们建议投保人三思而后行。虽然保险公司利用话术误导了消费者,但产品本身是否值得购买,究竟有怎样的功能还是应该重新审视一下的。就当是认识一个新产品,看看自己能否接受,或许不失为一种理性的思考。
以上述产品为例,虽然与银行存款有明显差异,但其疾病保障功能、保费返还功能,及意外身故功能并没有造假。投保人如果觉得这些保障功能是需要的,且保费尚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那么完全可以接受它。而如果投保人需要的是零存整取的功能,那么再选择退保也不迟。
关键还在于,投保人应当仔细阅读保险条款,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再由此对产品作出客观的评价,不要因为一时的气愤白白损失了保费,同时失去一份保障的机会。
其实在这个案例中,这位网友也存在粗心的地方,比如从截图中我们看到,在保险公司宣传资料中写有明确的产品名称。
假如这位网友在拿到保单后第一时间了解了产品的本质,那么即便不满意,也可以在犹豫期(一般10天)内退保,不需要承担经济损失。可以说,保险法对犹豫期的规定正是给了消费者一个二次选择的机会,可以冷静思考一段时间,而过了犹豫期,退保成本就很难避免了。
所以再次提醒大家,拿到保险合同后,要及时、仔细地阅读条款,若发现有不妥之处,或是并不符合自己的需求,就要及时提出质疑或申请犹豫期内退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