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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以下小擦挂符合条件可互碰自赔

  刘锋

  上星期天,市民黄小姐驾驶自己的福特嘉年华与一辆出租车发生了小擦挂,由于当时双方都是左拐,按常理应该是判同等责任。事故发生后,出租车司机提出可以采用“互碰自赔”解决问题,只要双方协商一致,无需报交警。

  对此,黄小姐很犹豫,究竟什么是“互碰自赔”?不报交警,此次事故保险公司能认吗?就黄小姐的问题,我们向盛大车险的理赔专家进行了咨询。

  【专家点评】

  交强险“互碰自赔”是今年2月1日保险业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施的一项便民理赔机制,“互碰自赔”的实施,旨在进一步简化交强险理赔手续,缩短理赔时间。只要同时满足以下六个条件,车主就可“互碰自赔”:1、两车或多车互碰;2、事故各方都有交强险;3、事故只导致各方车辆损失,没有发生人员伤亡和车外的财产损失;4、各方车损都不超过2000元;5、事故各方都有责任(同等或主次责任);6、事故各方都同意采用“互碰自赔”。

  据交警部门介绍,此前的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规定,只要责任明确的,为避免引起交通堵塞,事故双方应当立即撤出现场,事故民警可以不到现场,但事后双方须一起到交警分局填表盖章后,方可向保险公司索赔。现在采用“互碰自赔”办法处理事故,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双方现场签署处理协议后就可向各自保险公司索赔,无须交警到现场勘察认定。

  盛大车险专家提示,车主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互碰自赔”的流程如下,1、各方车主要立即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2、按照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有关规定,通知交警处理,或者依据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3、到保险公司指定地点查勘定损;4、车主凭交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等单证,直接到自己的保险公司索赔。

  专家表示,如果双方不能判定各方损失在2000元以下,双方车主可以就近共同到任何一方的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查勘估损。经一方保险公司查勘后认定按照“互碰自赔”方式处理的,其他保险公司无条件认可,不得要求当事人按照原有流程处理。

  (以上案例由成都盛大车险超市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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