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吉启雷
租来套牌车,再私刻公章在保险公司投保,然后频频开车去撞涵洞,骗取保险公司保险金数万元。3月27日晚,董哲驾驶这辆套牌车在本市双龙街偶然发生了交通事故后,向保险公司报案,骗取一家保险公司保险金5500元。
租来套牌车,再私刻公章在保险公司投保,然后频频开车去撞涵洞,骗取保险公司保险金数万元。聪明吧?但聪明总会被聪明误的,报险多了,就难免有保险公司理赔员重复来给他理赔,结果这名理赔员发现此人老出事故,而且老是撞涵洞。这下这位老兄露馅了,也成为南京首位因汽车骗保案被起诉的人。
董哲是安徽铜陵市人,在当地开了家汽车修理店。业务往来中,他认识了南京江宁汤山的王某,知道王某有一辆套牌的别克轿车,就将这辆车租下,给别人结婚做花车用。 2005年9月的一天,董哲看到修理店的门头上,被人贴上刻制假公章的小广告,突然一个发财的主意产生了。他立刻拨打了小广告上的电话,花100元钱私刻了某单位一枚公章。同年的11月7日,董哲用这枚公章以该公司的名义,在南京一家保险公司为这辆套牌车投了车辆保险。3月27日晚,董哲驾驶这辆套牌车在本市双龙街偶然发生了交通事故后,向保险公司报案,骗取一家保险公司保险金5500元。
2006年4月2日晚9时许,董哲酒后驾驶这辆套牌车,在江宁横溪境内出单方责任事故后,担心自己酒后驾驶,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就通知有驾驶证的朋友前来冒名顶替。报案后,董哲骗取保险金5821元。
“两次事故,保险公司竟然没发现一点漏洞。”骗保成功后,董哲突发奇想,决定故意制造几起这样的事故,再多骗点保险费。2006年7月25日晚8时许,董哲驾驶这辆套牌车,驶至安徽铜陵市开发区境内时,发现前面有一铁道涵洞,便下车仔细“考察”,认为在这个地方发生交通事故比较“合理”。于是,他重新上车,用“适当”的车速,以“避让行人”不及为由,撞上水泥涵洞,制造了一起单方责任事故。董哲担心自己是开汽车修理店的,保险公司可能因此怀疑事故的真实性,就又让朋友顶替报案。这次,保险公司派出的理赔员叫陈名。陈名现场考察后,先是有点怀疑,但没有确凿的证据,还是在保险理赔文件上签了字。因此,董哲骗取保险公司保险金7882元。
尝到甜头的董哲欲罢不能,在自己的汽车修理店花很小的成本修好车后,就不停地寻找下一次事故发生的 “合理”地点。经过数次“考察”,董哲又找到一个“可以发生车祸”的地方。2006年11月4日夜11时许,董哲让朋友驾驶这辆套牌车,驶至事先考察好的这个“事发地”时,他指使朋友故意开车撞上涵洞水泥墩,制造一起单方责任事故。但因为朋友喝了点酒,没把握好车速,这次“事故”,车辆受损失比较严重。随后董哲又向保险公司报险,想骗取保险金2.3万余元。但让董哲没想到的是,这次保险公司派出的理赔人员还是陈名。因为对上次“事故”记忆犹新,陈名在现场考察后,认为事故是故意制造,拒绝理赔。
此次骗保的失败也让董哲的伎俩彻底露馅。不久,雨花台区公安分局将董哲抓获。随后检察部门以保险诈骗罪向法院起诉,董哲就成为南京第一个因为汽车骗保被起诉的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董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保险标的的方法,骗取数额巨大的保险金,其行为已构成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半,罚金8万元。(文中当事人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