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文图/记者 沈度 实习生 潘倩) 68岁的陈佑生曾经是国家干部、工程师,却因档案丢失成了“游民”。他奔波了多年,也没能讨到说法。如今,他拿不到退休金,办不了社保和医保,年近七十的他无以为生。
【事件】
8年前档案找不到了
陈佑生生于1941年5月20日,今年68岁,武汉人。据陈佑生介绍,他1965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核物理专业,毕业后分配到北京中科院原子能研究所,1973年被研究所派到西部某基地参与卫星研究设计工作,1981年获“第二机械工业部”颁发的“工程师证”。
1983年,因工作调动,陈佑生回汉就职武汉无线电五厂,后到了无线电三厂,任副总工程师。1989年,响应知识分子到乡镇和街办企业的号召,陈佑生由无线电三厂调入六角亭街街道企业——硚口区六角工业公司帆布厂。
昨天,记者从陈佑生提供的《干部商调函》上看到如下内容:“该同志是国家正式干部,你处同意调动,请将该同志档案、现实表现及近期健康状况等材料寄往我局。”所署时间为“1989年8月2日”。陈佑生称,同年8月8日,六角工业公司接受自己的档案,并出具档案收条。
随后,陈佑生将帆布厂改组为“银河电子设备新技术研究所”,担任研究所所长兼总工程师。1990年4月他被评为“先进科技工作者”。
1992年,深圳有3家电子公司都有意聘陈佑生为总经理。陈佑生也有意应聘,他来到公司要求调出人事档案。而六角工业公司告知,他的档案已转入区人才服务中心。陈佑生称,自己去人才中心查找时,发现档案已有缺失,无法办理调动手续。1993年,因经济效益问题,陈佑生所在的研究所自然消亡。
直到2001年,陈佑生到了退休年龄,欲办理退休手续,却发现找不到自己的档案。
【影响】
没有档案无法办社保
没有档案,陈佑生被告知不能办退休。经人做工作,陈佑生无奈同意办理低保。2001年开始,陈佑生靠着每月200元至400元不等的低保生活,他便没有继续追查自己的档案。“完全没意识到档案弄丢后果这么严重。”
其实,当时查无此档的,不仅是陈佑生一个人,包括和他一起到“银河研究所”的3名同事。
2007年,其中一名赵姓同事到了退休年龄,将丢失档案补充完全,参加社保。
2008年,因为不符合拿低保的条件,陈佑生的低保也被取消。他越来越为晚年的生活担忧,强烈意识到自己要参加社保,而前提要先办退休。68岁的他才开始为寻找自己的档案奔波。
据街道办相关人士介绍,六角工业公司已重组更名为“六角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仍属六角亭街街道办管辖。陈佑生说,主管部门六角亭街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人告诉他,如果你的档案在就可以进社保。带着一丝希望,他多次去找六角工贸公司,公司负责人表示:“你的档案不在我们这里,找不到了。”
随后,陈佑生去了硚口区人才服务中心。陈佑生说,一位小伙子帮他找了一上午,把所有封存的档案都翻了一遍,仍然一无所获。“我们自己根本看不到自己的档案,让我去哪里找它!”
【现状】
年近古稀还得送报为生
没有工资,没有社保,没有低保,这位68岁老工程师过着“三无生活”。
他只好帮着当报刊发行员的儿子送报纸。每天早晨5时,陈佑生就起床送报,一直忙到中午12时才回家。陈佑生说,这样的生活已持续好多年,他的感觉已经从“委屈到麻木”。
陈佑生和老伴及儿子媳妇住一起,一家人挤在两居室的房子里。儿子的工资收入大约每月500元。目前,陈佑生就靠着老伴的退休金生活。一家人年收入不到两万元。陈佑生的身体不好,但他一般都不敢去医院看病,因为觉得“太花钱”。
“一个堂堂的男子汉,没有一分钱工资,要靠妻子,我的心里太苦了。”陈佑生谈起自己的境遇,不禁落泪。
【困惑】
档案丢失追责成难题
到底谁丢失了陈佑生的档案?日前,记者采访了几家当事单位。
24日上午10时30分,记者来到硚口区人才服务中心。该中心王姓主任外出,一名工作人员称,陈佑生是来找过档案,他的档案确实不在这里。
陈佑生提供的一份材料显示,1992年11月10日,硚口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现为人才服务中心)向六角工业公司出具一份文件,其内容为:“经查陈佑生档案,缺85年以后的工资呈报表,请你们协助查找一下。”“如果没有看到我的档案,怎么知道缺工资呈报表?”陈佑生说。对此,该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年代久远,需要找到当时经办人才能弄清事情始末。对于该中心是否收到过陈佑生的档案,该工作人员解释,这份文件证明陈佑生的档案不全,“按照规定,不完整的档案我们不能收的。”
随后,记者又来到硚口区六角工贸公司。因该公司魏姓负责人外出,记者对其进行了电话采访。电话中,该负责人称,陈佑生所在的是六角工业公司,如今自己负责的是工贸公司,两者不相干;况且,陈的情况发生在自己任职之前,自己也不清楚状况。
记者随后找到该公司上级主管部门、硚口区六角亭街街道办经济发展办公室。该办公室周主任表示,自己对陈佑生有进行过“信访式接待”,并给记者看了一份“市长热线回复函”。
该回复函内容为:“经查,陈佑生1989年8月将‘银河电子设备新技术研究所’挂靠硚口区六角亭街工业公司,属于个人承包,到1993年因经营不善企业人员自行解散,其后,该企业工商执照注销。据当时该企业一合伙人回忆,解散时这部分人的档案有的到了人才中心,有的交到劳动市场托管……由于陈无相关档案资料和劳资关系,因此,本单位无义务为其办理社保及退休手续。”
周主任告诉记者,去年曾对旧档案做过清理,并没发现陈佑生的档案。是否可以补办档案?周主任打开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当地企业职工的一些档案:包括新工人登记表、调整工资表、企业职工标准工资异动审批表、职工离调审批表等。“其中新工人登记表是证明工龄最重要的材料,但陈佑生无法提供。”
昨天,记者就此事咨询九通盛律师事务所张双律师,张双表示,由于个人无法接触自己的档案,发生档案丢失的情况,单位应该承担责任,帮助将档案材料恢复,办理退休;个人也可以通过同龄人的回忆进行举证,通过各种渠道证明其工龄;上级主管部门应督促下级单位办理。
詹全友教授:
档案制度亟待改革
中南民族大学詹全友教授认为,档案主要起一个证明作用,其记载的是个人的信息。为此,社保没必要非得与档案挂钩。由于档案转移发生在单位和单位之间,个人无法接触,存在着信息不对称。万一出现档案丢失等状况,对个人将是重大损失。“我认为,确实是到了档案改革的时候了,要么干脆取消,要么可以用身份记录、信用记录、网上记录等来代替。”
詹教授还认为,一般发生档案丢失的案件都是在上世纪,档案由国企转到私营民营企业中,由于当时制度的不完善导致丢失,这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市场经济下,这些问题应该得到解决。“这也不是个案,政府应该积极调整自己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行为,为这个事情忙碌奔波的应该是有关部门,而不应该是个人。”詹全友呼吁:政府应妥善解决,让陈佑生这样的老一辈职工安度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