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据报道,山东一所中学近日组织师生春游途中发生翻车事故,造成5人死亡,39人受伤。因为旅行社租用的客车投保了承运人责任险,保额为每座位20万元,所以相关保险公司在事故发生后马上介入调查,预支了100万元赔款,用于赔偿死亡的5名乘客,对受伤乘客也将根据治疗费用情况陆续赔偿。
案例点评:该案例的关键是客车投保了“承运人责任险”。
“承运人责任险”种类很多,如旅客责任保险(飞机旅客、道路旅客、水路运输旅客责任保险等),承运人货物责任保险(航空货物责任、水陆货物责任、物流货物保险等)。
道路旅客责任保险,是国家为了保护道路运输受害人能够得到及时救助或赔偿而采取的一项强制保险制度。
这种承运人责任保险的标的是运输经营者在承运旅客或货物的运输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旅客遭受人身伤亡和直接财产损失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因此当约定事故发生时,车上的乘客、驾驶员、驾驶员助手、跟车售票员、服务员、跟车导游等车上人员发生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时,都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
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好处是,即便车上乘客没有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其他死亡保险,保险公司也会替代承运人承担旅客的损害赔偿责任。
案例启示:该案例告诉乘客,以后坐车,一定要选择投保了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自己最好再买一份或多份意外伤害保险。假如受到意外伤害,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就可以得到较多的保险给付金。
(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