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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着大箱小包,挤在机场航意险(及其替代品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下同)售卖窗口的你,或许会毫不犹豫地递上机票和20元钱,销售人员也会在几分钟内将打印好的保单飞快地送到你的手上。然而,此时的你是否意识到:手上的这张保单很可能存在隐患。
近期频繁见诸报端的携程“保单门”事件,捅出了个别地区惊现航意险假保单的现象,一场涉及全国的航意险打假浪潮开始掀起。不过,业内人士称,航意险假保单并非字面意义上理解(保单本身就是假的)的那般简单。
在个别地区个别代理点销售的航意险,“表面真保单、实则假数据”——即保险公司或代理点收取保费后,却可能未将保单信息及时录入保险公司系统,此类保单形同“空头支票”同样无效。业内俗称此举为“埋单”或“吃单”,侵害投保人利益的同时,也被质疑有漏税之嫌。
是什么样的利益驱动让保险公司或代理点铤而走险?“一切源于复杂的批发利益链所引发的高额成本。”连日来,快报记者采访了个别地区的保险公司、代理点、律师和监管人士,试图揭开航意险多年来鱼龙混杂、不为人道的黑幕。
铤而走险
10个投保人8张保单不入账
王经理所在的A寿险公司占据着当地航意险市场的半壁江山。在与代理商洽谈合作时,他不时能听到代理商提到“其他保险公司开出的手续费比A公司高很多”的说法,而最高的竟有18块之多。
王经理有些不解。“如果真如那些代理商所说,那保险公司哪有赚头,20块保费,18块给了代理商,剩下两块都不够支付营业税和准备金的。难道有猫腻?”
他口中的猫腻,多指“埋单”、净费入账,甚至假保单。具体表现为:有保险出单系统,但代理商脱机打印保险单;投保人的信息和数据,没有录入或延迟录入保险公司的系统;只有保险打印模板,套打保险单;同一个保单流水号,却由几个人共同使用。“这些保单基本不可能生效。”
“目前净费入账的现象不多。”某研究航意险市场多年的律师举例说,一份航意险卖给投保人是20元,给中介代理商的手续费15元,保险公司把扣除手续费后的5元作为保费收入计入账内系统,这就是“净费入账”。一家保险公司内部人士称,“目前监管部门在这方面查得较严格,只要一查账目就一目了然,大多数公司都不敢这么操作。”相对来说,因为事后可能无账可查,个别地区的个别保险公司或代理点更倾向于“埋单”操作。一家寿险公司业务员直言不讳,当初和代理商谈的手续费是16元,因为10张保险单才收回40元,够两张保险单入账,所以个别保险公司或代理商会从10个投保人中任选两个客户录入电脑,其余8张保单则不入账。这样一来,卖出10张保单,却只要缴2张保单的税。
投保人在代理点购买保险后,代理点不会留下任何记录,唯一能够证明已投保的是客户手中的保险单和保险公司的记录。由于航空意外事故出险的特殊性,保险单可能随同投保人带上飞机,很难在事故发生后完整保存下来,所以保险公司进行事故理赔时的唯一依据是电脑投保联网系统上的记录,如果未将保单信息录入联网系统,则投保人家属是否能顺利拿到理赔金,还是未知数。
对接漏洞
系统传输需几天甚至十几天
保监会2007年9月发布了《关于加强航空意外保险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称,各保险公司销售航意险必须实现内部电脑联网、电脑出单和实时管理,确保客户信息资料能完整及时地记录在业务管理系统。
上述人士对记者说,“电脑出单、电脑联网和实时管理”必须达到两个要求:一是航意险出单信息必须实时进入保险公司控制、管理且物理存储在保险公司的数据库;二是航意险原始保单信息必须于“当天”进入保险公司的核心业务系统和财务系统。
对于“当天”的理解,保险公司则有不同的理解。据另一知情人士透露称,事实上,全国范围内不少航意险(及其替代产品)的信息通常在业务完成后的“一段时间”才由代理点向保险公司系统传输。而“这一段时间”,短则几天,长则十几天,或许当保单信息被采集到保险公司时,保单甚至已经过了有效期。
有消费者反映说,其在个别地区的代理机构购买了一份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当其以身份证号码及被保险人姓名的方式打电话咨询保单事项时,却被告知查无保单。“后来去证实后才知道,原来并非假保单,而是代理机构没有及时将保单信息资料完整准确导入保险公司相关业务和财务管理系统,也就是代理机构与保险公司之间没有实现电脑联网、系统对接。”
假保单事件的频繁曝光,让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有所警惕,查询保单真假的意识顿时上升了一个台阶。不过,据一家保险公司的中层人员介绍说,个别保险公司专门开发了两套航意险系统,俗称“阴阳系统”。阴系统中所有售出的保单都录入在内,主要对外便于消费者查询;而阳系统主要对内,真正与保险公司的财务系统进行对接,记录了“埋单”后的数据。不过,这种说法并未得到大部分保险人士的确认。
机票代理点
20元最多赚18元
是什么样的利益驱动让个别保险公司或代理商铤而走险,违规埋单?究竟是如外界所说的暴利,还是保险公司苦叹的微利?
3月18日,记者来到位于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上某机票代理点,走进去发现,100多平方米的房间内约有十多间小房间,一个房间一个代理商,每家代理商基本只代理一家保险公司的航意险。记者随意走进位于里屋的一个小型代理商办公室,里面的工作人员热情地询问记者要买哪天的飞机票,并称免费赠送R公司的保障期限十天的交通工具意外险。
记者立即与其攀谈起来。“你们免费送保险,岂不亏了。是不是你们从保险公司那里买来的价格很便宜啊?”该工作人员说,“具体价格我也不清楚,其实,我们的老板也是从大的代理商那里买来的。送保险主要是希望吸引客户到我们这里买机票。”
一家全国性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详述了目前业内的大致“行情”:不同城市之间的航意险手续费水平有些差异。他举例说,例如上海、北京等航意险市场比较规范的城市,一级代理商从保险公司那里拿到的批发价大概在每张保单3到8块左右,个别城市最低的只有1块多。也就是说,20元保费中,保险公司只能拿到2至8块(不算上其他需要支付的成本),大约有12至18元的保费进了中介代理商的口袋。
“不过,一级代理商图的是薄利多销,通常只赚两三块。事实上,赚得最多的是利益链的最终端,也就是随处可见的规模较小的那些机票代理点,每卖出一张保单大约能获利七八块。业内一直所说的航意险暴利,其实肥的主要是这些代理商。”他说。
江苏目前未发现假航意险保单
来自监管方面的消息称,近期监管部门主要以暗访为主,即让调查组人员扮演消费者,通过实际购买保险的活动获得保单后,再进行核检。一家保险公司高层建议说,应该要求销售航意险的保险公司全部实行联网,即与保险行业协会联网,最好是能与机票系统联网。这样,投保人可直接去保险行业协会或机票联网系统进行保单查询,若查询后发现无此保单,建议保监会对涉及的保险公司或中介代理商予以重罚。
昨天,记者采访江苏保监局时获悉,他们现在正在“拉网筛查”,具体的调查结果还没出来,不过目前为止并没有发现假保单,到现在为止,也没有接到过相关举报。“假保单主要出现在个别省份。”这位人士称,其实假保单也很容易发现。“你想,大家都是一个行业的,有哪些保险公司彼此都很熟悉,如果有假公司、假保单,很快就会有人举报。”
航意险
就20元一种 南京人出行没选择
上周,市民陈小姐去北京出差回来,她告诉记者,她在首都机场买了一份保险,价格是40元,有效期是180天(6个月),其间乘任何交通工具都有效。“航意险不是都20元吗,怎么北京40元?”
对此,江苏省保险行业协会解释,航意险行业指导性条款2007年年底废止后,保险公司就完全拥有了产品开发权和定价权,因此航意险的价格不再统一。不过,昨天记者从机场售票处、代售点等获悉,南京现在在售的仍旧是20元的航意险,不过,保险有了“增值”:不再单一限制为飞机,时间也拉长到一周左右,在受保险的时间里,乘汽车、火车、轮船等各种交通工具都适用,“比如你买一张20元的航意险,保值从原来的40万元增加到62万元,包括火车、轮船各10万元,汽车2万元,飞机40万元。”
其它城市都有不同价值的航意险供旅客选择,如10元、20元、40元、60元等,南京为什么没有?一机票代理商“一针见血”:看拿到的“点”。说白了,即他们选择销售的是那些最好卖,好处又多的保险,高了怕吓跑旅客,低了自己又拿不到多少。
友情提醒
机票中其实已含有40万元保险
事实上,很多人不清楚,其实不买航意险也是有保障的。像汽车票、火车票一样,机票事实上也包含了一定的保险。记者获悉,以往机票的保险在6万~7万元左右,但去年已把这个险提高到40万元。
就此,海航徐艳主任告诉记者:1、因发生在飞机上或者在旅客上下飞机过程中的事件,造成旅客人身伤亡的,海航承担责任。2、除海航的过失原因外,海航对旅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任何疾病、受伤、残废或死亡及行李的损毁承担责任。
据了解,40万元的机票险现在每个航空公司都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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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假保单咋辨别
如今航意险假保单越做越真,但仔细分辨仍可发现端倪。
比如,假保单的保单号、发票号都为后期机打的,并非与保单同时印刷而成,且保险期限和保险生效时间都过于笼统;真保单上的保险生效时间,应该是精确到起止的年月日时分,而假保单则只有起始的年月日;真保单的背面应该显著印有保险公司的服务电话、网址,可以进行保单的查询及核对,但假保单同样没有这些细节。
另外,由于目前被曝光的假保单多出自于一些小型保险公司或“从未听说”的保险公司,因此,建议消费者尽量购买大型保险公司的保单,以便于及时通过电话或网络进行保单查询。
航意险赔付情况
航意险(及其替代品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三种赔付情况:
第一种是:在保单有效期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段时间内身故的,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第二种是:在保单有效期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段时间内造成残疾的,给付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
第三种是:被保险人因遭受交通意外伤害事故并在医院进行治疗,就其事故发生之日起一段时间内实际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超过部分,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航意险前世今生
1989年,当时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与民航总局、国务院法制办一起研究制定了最早的航意险产品,分五种费率。
1998年,央行颁发“保额20万、保费20元”的统颁条款。
2003年初,保监会废止统颁条款,公布了行业指导性条款“保费20元,保额40万”。
2007年12月1日起,保监会废止行业指导性条款,原航意险不再实行20元的统一费率,将航空意外保险产品开发权和定价权交给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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