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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网·独家报道】10月23日,新民网记者从上海市普陀区法院获悉,上海市航空意外险骗保第一案在普陀区法院开庭审理,销售近两万张假保单,非法获利3.2万余元的被告王某和管某,被法院分别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王某和管某,都是保险代理从业人员,2007年年初,二人以上海市一家保险代理公司的名义,开始进行保险代理业务,随后与经营“航意险”业务的“瑞福德”保险公司洽谈并签订了“保险兼业合同书”,开始代理销售该公司推出的“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保险”等航意险保单。
随着“瑞福德”公司一路上调航意险保单的售价,本可赚取差价的两人已无利可图,便有了借销售假航意险保单赚钱的想法。在半年时间内,二人销售假保单近2万张,非法获利6万余元。
2008年4月,在“瑞福德”公司的市场调查过程中,这起“沪上航意险骗保案”终于浮出水面。随后,二人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向上海市保监局如实供述伪造并销售假保单的事实,并主动向“瑞福德”公司作出赔偿。(新民网 胡彦珣 通讯员 蒋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