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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损500元内是否免赔 中保财险承认管理有欠缺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9日 03:01 海峡都市报
本报讯 几个月前,福州刘先生买了部新车。上路至今,小刮擦碰撞三次。每次打电话给保险公司,对方都是让他自估损失,500元钱以下的就不要找保险公司了,因为新车办理车损险时有“车辆每次事故扣除500元的自付额”的条款,这条款是办理保险时都要求客户接受的。 记者展开调查。在福州新车保险服务大厅询问及拨打一些保险公司客服热线时,接待人员都说,家庭型新车第一年车损险只能办理“500元以内免赔”的;保险公司有关人士承认管理欠缺,并表示“500元以内免赔”是可选项。 读者投诉: 损失500元以内 不要找保险公司? 刘先生告诉记者,几个月前他在福州买了新车,并通过车行代办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的机动车辆保险。新车上路后,第一次刮碰,刘先生打电话给保险公司要求处理,回复是先自我估计损失,500元钱以下的就不要找保险公司了,因为“500元以内免赔”。刘先生这才仔细看了保单,发现上面盖着一个长方形的红色印章,上有“重要提示:车辆每次事故扣除500元的自付额”字样。 第三次刮碰,刘先生找保险公司交涉,保险公司说家庭适用型车的新车,第一年投保车损险都是“500元以内免赔”,这是福州各家保险公司统一的规矩。 而刘先生了解到,在其他城市如厦门等,新车“不计免赔”是可选项。也就是说,客户可以选择设定免赔额的条款,这样可以少交一些保费;也可以选择“不计免赔”,多交一定的保费,就可以按实际损失理赔。刘先生再次要求保险公司将自己的车损险改为“不计免赔”,否则就要诉诸法律。后来,保险公司同意了刘先生的要求,叫他在这一两天内补交两百多元的保费,接下来如果出险就可以按实际损失理赔了。 记者调查: 强制免赔 是福州保险行规? 记者在17日询问了多家车行,他们表示,保险公司上门给他们培训时,明确说“500元以内免赔”,车行代办保险时也都将这一条款视为行规,不会特意告知车主。 17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黄山车管所旁的福州新车保险服务大厅,这里有多家保险公司的产品供客户选择,新车都在这个“保险超市”投保。一位柜台小姐告诉记者,新车车损险第一年都只能办理“500元以内免赔”,不论是车行代办还是自己来办,都是这样。记者再三要求办理新车第一年“不计免赔”,柜台小姐表示不能做。 记者随后拨打了中国人保财险、大众财险等多家公司的全国客服热线,总部客服人员的回答都说,客户办理车损险时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自主选择“不计免赔”或非“不计免赔”,这是可选项,不是强制性的。但转到各保险公司福州当地的客服热线后,客服人员都说,家庭型新车第一年都是“绝对免赔”,只能办理“500元以内免赔”的,第二年开始,才可以办理“不计免赔”。 17日,省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严小纲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消费者有选择“不计免赔”的权利,保险公司剥夺消费者的选择权,这是不允许的。 中保财险: 承认管理有欠缺 昨日上午,对于客服热线95518的接待员所说强制免赔,中保财险福建省分公司车险部副总游建明解释说,因为客服人员流动性比较大,他们的培训管理有欠缺。他说,客户可以选择“不计免赔”条款。 随后,记者拨打福州新车保险服务中心电话,咨询家庭新车第一年可否办理“不计免赔”车损险时,一位女士立即给记者列举了种种“500元以内免赔”的好处。记者表示就是想办“不计免赔”的,那位女士最后说可以,这是可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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