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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保险代理人为何发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 15:03 金时网·金融时报

  据楚天都市报报道,近日记者从法院获悉,车祸受害人杜太婆被判获赔3万余元,其中误工费1200元。杜太婆今年62岁,来汉靠拾荒为生。去年1月16日,老人在汉口某路口被吴某驾驶的摩托车撞伤。法医鉴定为10级伤残。随后,杜太婆将吴某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一并告上法庭索赔。

  老人提出了误工索赔。开庭时,面对老人的要求,保险公司代理人觉得好笑:杜太婆都60多岁了,又是个捡破烂儿的,哪来什么误工费?但杜太婆的诉讼代理人拿出社区证明,证实老人每月捡破烂儿收入为600元。法院审理认定杜太婆确实存在误工损失,遂作出上述判决。2004年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确认有劳动能力的家庭主妇、无业人员、退休人员遭受此类伤害后均可获得误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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