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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新车车被盗 无牌照被保险公司拒赔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2日 15:27 解放日报

  陈先生花10多万元买了辆新面包车,并为新车投保了车损险、全车盗抢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一次缴纳了保费。但出乎意料,不到一个月,在车牌尚未办好之际,陈先生的新车却被偷了。

  三个月后车辆没有找到,陈先生到保险公司索赔,却被拒赔。理由是保险单上有特别约定:“本保单项下全车盗抢责任险责任自车辆上牌之日起生效”,车牌尚未领到,故保
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陈先生对此非常不理解,为什么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等拿到保单就生效,盗抢险却要拿到正式牌照才生效?双方争执不下,随之诉讼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定,全车盗抢险是附条件生效的保险,而且车主在保单“投保人声明”一栏签字,确认了保单及特别约定的有效,保险公司的拒赔完全合法。

  牌照是盗抢险生效的前提很多全车盗抢险保单都有特别注明:“投保本保险的机动车辆必须拥有国家规定的车辆管理部门核发的正式号牌”,没有正式牌照的车辆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及其他附加险都没有正式牌照的要求,为什么盗抢险非要有正式的牌照后才能生效呢?

  太保产险上海分公司车险业务部有关人士告诉本刊人员说,

新车投保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和其他附加险可以用发动机号、车架号办理登记手续,出险后也可以据此认定。而全车盗抢险就不同了,只有正式的牌照才能表明车辆的身份,没有车牌号码没有办法为车辆登记,一旦车辆被盗抢,无法证实车辆身份,对保险公司来说风险很大,所以目前各大保险公司都要求只有在机动车辆上牌后,才正式开始承担保险责任。陈先生车辆丢失在上牌照之前,盗抢险的保险责任尚未开始,保险公司自然不负责赔偿。

  空档期风险由车主承担不难发现,在全车盗抢险从投保到保险责任开始之间有一个空档期,在这段时间的风险有没有保障呢?

  上海财经大学保险系副教授粟芳认为,新车被盗抢的风险很大,很多保险公司为了规避这种风险,提出从车辆上好牌照后开始提供风险保障,而期间的风险只能由车主个人来承担。保险公司也表示,并没有空挡期的车辆盗抢保险,不过从

购车到上牌照时间很短,车主及时上牌照可以将空档期的风险缩至最小。

  太保产险、平安产险等公司表示,可以在拿到牌照后再投保全车盗抢险,这就避免了多交保费的问题。业界人士也提出,如果一次性交纳包括全车盗抢险在内的各项保费,保险公司应该将拿到拍照前的保费退给保户。

  本周刊在此特别提醒车主,车辆投保前应该做好咨询工作,多了解各险种的要求和规定,并仔细阅读保单的内容,注意特别事项和声明等内容。

  战昱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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