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官司法院还没判下来,等判下来咱们再详谈。”金泰福寿老年公寓负责人李增旺对记者说。因一位老人的意外死亡,李增旺管理的该老年公寓被告到丰台法院。养老机构成为被告已不鲜见,在北京的各个基层法院里,几乎都有养老机构因老人被摔伤、摔死、噎死、呛死而成为被告。谁应该为这种频频发生的意外伤害承担责任呢
养老没善终
7旬翁吃饭被“呛死”
金泰福寿老年公寓惹上的官司,是年已7旬的屈恒智被“呛死”事件。屈恒智的儿子屈盛洪说,他父亲股骨颈骨折,不能走路,77岁的母亲也患病需到医院进行手术治疗。由于不能两头兼顾,所以他在2004年8月21日把父亲送到金泰福寿老年公寓,办理了不能自理的手续。2005年9月21日,老年公寓的工作人员给他打电话,说屈恒智吃午饭时呛了一下,正在送往医院的途中。等到儿女们赶到同仁医院,屈恒智已经窒息死亡。屈盛洪认为,老人坐着吃饭喝水就不呛,但护工经常让老人躺着进食,才会呛着,而且事发后老年公寓抢救不及时,应承担责任。
对屈恒智的死亡,老年公寓否认存在过错。金泰福寿老年公寓的代理人说,老年公寓不是医院,不能治病,而是通过看护最终为老人养老送终,事发后,公寓及时派车送到医院抢救,已尽心尽责,行为并无不当,不应承担责任。此外,老人入住时双方签有协议,协议规定,如因疾病正常死亡或意外事件导致抢救无效死亡,老年公寓不承担责任。李增旺在法庭上说,屈恒智被呛时,护工正在喂其吃木须肉,屈恒智突然喘不上气来,护工以为是呛着了,赶快把老人先后送到东方医院、方庄医院、铁营医院、同仁医院抢救。
老人内急摔伤致死
门头沟法院日前受理了一起某养老院被诉侵权案。原告王某诉称,今年1月23日,他把父亲送到某养老院,并按全护理的最高价格付费。但是,养老院把他父亲安排在一个多人间,而且床边没有呼叫器。1月27日凌晨1时左右,养老院通知王某,说他父亲摔伤了。他赶到养老院后,发现父亲已不会说话。早上7时,他再次看望父亲时,发现父亲右腿也不能动了,于是把父亲送到医院急救。当问及如何摔伤时,其父称因没有人照料,自己下床上厕所时摔的。手术后,其父一直昏睡,并于2月4日死亡。王某遂将养老院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近10万元。
记者了解到,被告的养老院认为其对王某之父是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规定进行的,已经尽到了照料义务。至于王某之父从床上下来摔伤,是因为自身神志不清,随意走动造成的,养老院不应承担责任。
在宣武法院审理的一起案子中,因护工轮岗吃饭,独自吃午餐的老人陶某被馒头噎住,结果抢救无效而死亡。
伤害频发原因
“我们的责任就是替子女尽孝,平平安安为老人养老送终,但是,任何一家养老院都不敢打包票说老人绝对不会出事。”万寿老年公寓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说,意外伤害并不能百分百地避免。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已超4万家,当养老院成为盈利性机构,其应该承担的责任显然不能局限于“替子女尽孝”。但是,一些养老机构在实际工作中能做到的就是基础护理,包括老年人的清洁护理、饮食护理、排泄护理,远远达不到北京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标准》规定的老年专科疾病护理、老年心理护理、老年康复指导以及老年期健康教育,甚至连突发事件的急救技术操作都做不到。
专业护理员太少
业内人士认为,养老机构发生意外事故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护理人员不具备专业医学护理知识,很多护理员无资质上岗。按照北京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标准》,养老机构中提供老年护理服务管理、老年护理服务的人员应由注册护士和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证书的养老护理员担任。但是,养老护理工作细致而繁重,承担的责任和风险较大,所以许多人不愿意从事这项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在养老院工作的养老护理员中,并不完全符合这一规定,尤其在新招聘的护理员中,能持证上岗的比例更低。
硬件不达标
另一方面,养老机构的硬件设备必须符合老年人的生活特点,但一些养老院硬件设施不合标准,为意外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法官介绍,注意些细节如楼梯扶手、卫生间等方面都必须考虑老年人的实际情况“量身定做”。不仅如此,还需要增设必要的安全设施,对意外多发点、危险点实行严格控制,在现场设立安全标志、意外警示牌,制定专业安全标准并严格执行。但遗憾的是,由于资金问题,目前尚有不少养老机构难以达到这些要求。像门头沟法院审理的一起案子,成为被告的养老院连呼叫器都没安,行走不便的老年人怎么呼叫护工呢?
养老怎善终
亟待解决办法
在采访中,曾惹上官司的一些养老院负责人表示,为避免发生意外事故后被告上法庭,他们一度减少服务项目,相应就降低了服务质量。比如,怕烫着就少洗澡,怕刺卡就不给鱼吃,怕摔着就不让下床。这种以期降低风险系数的“防卫性措施”,其实是降低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最终受害的还是老人本身。
养老机构因意外事故频频惹上官司的现象也引起学者注意。老人和孩子,受到意外伤害的可能性最大,前几年因学生受到意外伤害,很多学校被告上法庭,这直接促使《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出台。因此,面对养老机构因老人受到意外伤害而频频引发纠纷的现状,有学者建议制定《养老机构意外处理办法》,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的意外伤害定性与处理的法定程序,对意外的鉴定、赔偿、诉讼作出全面的法律规定。此外,也可以借鉴学校用意外保险降低风险的做法,引入养老机构的意外保险,用保险的方式达到各方都能接受的解决办法。记者了解到,民政部门已开始调研,试图通过法律手段来规范和调节养老机构中老人发生意外的问题。
本报记者 杨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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