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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黑活车被抢保险公司拒赔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1日 07:47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颜斐) 衡先生的轿车被抢后要求理赔盗抢险,但保险公司以该车私自“拉黑活儿”改变汽车用途为由而拒赔。昨天上午,通州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据衡先生说,2004年8月,他和保险公司签订了含有车辆盗抢险在内的车辆保险合同。去年3月1日夜里,衡先生的外甥驾车时被两名歹徒持刀将车抢走。事发后,衡先生向保险公司索赔,但遭到拒绝。为此,他要求保险公司全额理赔保险金。

  “车是在拉黑活儿时被抢劫的。”昨天,保险公司代理律师说,“车主如果改变车辆用途,应该及时通知并申请批改。”代理人解释说,投保车辆使用性质为私人生活用车,而衡先生的外甥用该车在夜间拉黑活儿,两名歹徒是以乘客身份搭乘上车持刀抢车的。昨天,衡先生的外甥郝某推翻了以前在公安机关报案时的陈述,不承认自己“拉黑活儿”。他说,当时他将车停在路边是因为那两个人让他过去,还说不会亏待自己。“我到最后也没拿到钱……”鉴于郝某的证言与当初的不符,法官告诫其作伪证的责任后,让其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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