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保自灭家门 主犯昨获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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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 10:07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 为骗取60万元保费,带着情妇过“有钱人的日子”,残忍地将自己的奶奶、父亲、妻子和年仅五岁的女儿杀死并纵火焚尸灭迹。昨天上午,“大兴灭门案”主犯崔继国、刘娜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为两人帮凶的巴洪远被判处无期徒刑。昨天在听到法院的判决结果时,崔继国面无表情,始终耷拉着眼皮,而刘娜听到“法院判决”几个字时,先是紧张地闭上了眼睛,随后就哭出了声。
27岁的崔继国是大兴区农民。1997年从部队复员后,在一家运输公司跑运输。其间崔继国和刘娜发展成了情人关系。为了弄一笔钱,带着刘娜过有钱人的日子,2004年8月,崔继国受电视节目的启发,开始策划骗保。他先给妻子和父亲上了人身意外险,最高保额是60万元。随后为了尽快拿到保费,2004年12月23日夜,崔继国伙同刘娜、巴洪远来到自己家中,先后用围巾勒、手捂、胳膊夹等手段残忍地将一家四口全部杀死。随后又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汽油,放火焚尸。崔继国5岁的女儿被3人捂死前还在喊“爸爸”。 -记者对话嫌疑人 我做了伤天害理的事 记者:崔继国你上诉吗? 崔继国(长叹一口气,声音很低):“不知道。现在说什么都没用了。” 记者:听说你女儿临死前还在喊“爸爸”,你听见了没有? 崔继国(低着头又长叹一口气):“我当时出屋了,隐约听见了。” 刘娜被带到记者面前时就开始捂着脸哭。 记者:听了今天的判决你现在是什么心情? 刘娜:“我、我特别难受……我做了伤天害理的事情,应该受到这样的惩罚……我恨死崔继国了,他把我给毁了。” 记者:听说捂死崔继国的女儿你也下了手,你作为女人当时听着孩子的叫喊就没有一点良心发现吗? 刘娜:“是崔继国让我掐的,我想崔继国连自己的女儿都敢杀,不敢不听他的。” 最后刘娜表示她不打算上诉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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