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变更保险合同惹纠纷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 09:06 竞报 | ||||||||
本报讯 (记者黄海霞 通讯员萧萧) 本来投了10万元的第三者强制险,但是新交法出台后却没有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变更保险合同,导致出险后保险公司只同意赔偿7.2万元。车主张女士为此起诉保险公司。昨天,宣武法院审结了本市首例因保险公司拒绝按新交法理赔而与肇事车主发生的财产保险合同纠纷。车主张女士败诉。 宣武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道路交通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