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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意外伤害的赔付问题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0日 13:22 深圳特区报

  宝安的高女士打电话询问,她的先生在工厂受到意外的事故伤害。要求工厂赔付过程中才发现这家工厂根本就没有营业执照,老板说他们不受法律约束,这种情况她能得到工厂的赔付吗?

  记者咨询了深圳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的相关工作人员,他们告诉记者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
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记者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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