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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提示股指期货交易风险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4日 05:5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为了使广大投资者了解股指期货知识,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四川证券监管部门和四川省证券期货业协会特别发布股指期货交易风险提示。监管部门希望投资者谨慎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并提醒广大投资者,股指期货交易与股票交易在交易和结算方式上存在不同的特点,例如:股指期货有到期日即在最后交易日被平仓,而股票交易可长期持有股票;股指期货交易是部分保证金交易,而股票交易是全额交易;股指期货结算是每日无负债结算,而股票交易是卖出时结算。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一旦出现保证金不足,或者被要求追加保证金,或者被强制平仓。记者林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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