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诚总经理:股指期货互通互动 共同谋求发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3日 09:38 证券日报

  作者:申林英

  互通互动 共同谋求发展——访中诚期货经纪公司总经理叶晓

  记者:从沪深300股票指数期货来看,后续的系列衍生品交易将按照什么路径演进?叶晓:中金所率先推出股指期货合约,该合约的合约价值、保证金等规定更利于机构投资者的参与。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交易所务实稳健地发展金融衍生品的思路。

  从务实角度讲,后续系列衍生品的推出要立足于市场需求。我国证券市场经过结构性改革和多年的发展积累,交易行为的趋于理性和投资者结构的优化激发了风险管理需求,相对较高的市场化程度,也更适合优先发展期货衍生品,在此情况下,股指期货应运而生。相比而言,未完全市场化的利率和外汇市场适宜在后一阶段发展相关的期货衍生品。从稳健角度讲,后续系列衍生品的发展要考虑参与主体的差异。首先在机构客户中推行金融衍生品,经过一段时间的经验积累之后再面向普通投资者推出,有利于保证市场的稳健发展。从这方面看,外汇、债券这类集中了机构投资者的批发市场是下个创新目标。

  金融衍生品的发展还取决于法律、监管等在内的其它因素,从交易主体和品种上看,后期金融衍生品会从机构到一般个人投资者,从股指到个股、外汇以及利率。

  记者:从今年

证券法等一系列法规的推进,《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制度的突破即将出台,您怎么看待制度创新给中小型期货公司带来的发展机遇?叶晓:制度创新解除了期货服务行业供需双方的束缚,丰富了行业产品,增加了盈利模式。制度创新必将提升行业整体素质,提高服务专业化程度。一旦制度创新为市场扩展提供了爆发性增长力之后,面对浩大的市场需求和广阔的市场空间,无论何种规模的期货公司,在新的市场发展环境和机遇下,更重要的不再是拘泥于原有规模的划分,而是应该思考如何把握制度变更带来的历史机遇,占领市场,重新构建新的行业秩序。

  记者:金融期货推出后,是否能影响到商品期货的发展?您怎么看待股指期货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带来的演变趋势?叶晓:从狭义的角度看,不排除在股指期货推出之初,商品期货资金被分流一部分到金融期货的可能。但是,由于金融期货和商品期货是并行的投资领域,是相通的,参与金融期货的客户,通过金融期货投资交易熟悉期货交易之后,会基于更宏观意义上的资产配置需求进入商品期货市场;与此同时,商品期货已经成熟或成型的交易模式和投资策略也可以移植到金融期货市场,为金融期货的投资提供参考和借鉴。从长远发展看,两者是协同发展的市场,长期互动影响的结果是共赢。

  股指期货的出现,将原来我国股票和期货两个几乎相互孤立的市场联系起来成为一个整体,因此市场的操作手法更为理性化和多元化。从最初的单纯投机,到一定数量套利和套保交易出现,再到较为复杂的资产配置理论、套利套保模型的应用,市场金融投资行为沿着这样一套螺旋上升的路线发展演变。这有利于培育多样化的交易行为和多层次的参与者,从而大大提高金融市场定价功能、信息传导功能和资源配置等功能的效率。

  记者:目前的现货市场是否能承受股指期货的助涨助跌作用?叶晓:现货、期货市场具有很强的关联性,互通互动。因为包含预期因素,期货市场上的价格走势往往先于现货市场,股票市场的走势会受到期货市场的影响。这种影响会促使股市对基本面的反应更加灵敏,股指期货有助发现现货市场的价格,股票的走势将更加稳定和合理。在我国,投资者出于对新品种的投资偏好,以及个别机构违规交易行为对市场造成的波动,市场在运行初期,可能会对现货市场带来一定的冲击,但长远来看,股指期货不会助涨助跌。

  记者:符合条件的内地期货公司可到香港经营期货业务,中诚期货未来如何定位?叶晓:目前已有部分期货公司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这实际上是监管层推动中国期货业走出国门的准备和铺垫。

  不过,借鉴国际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经验,我们认为,国内金融期货衍生品市场发展的速度和容量将是惊人的,未来带给公司的回报空间是难以想象和值得期待的。因此,公司总体发展原则是,首先立足于国内市场,成就行业领先者地位,综合考虑目前金融环境和行业现状,短期内不做设立香港分支机构的考虑。在务实经营的同时,我们也在进行前瞻性“走出去”的准备,如加大与相关国际机构的交流与合作,以便未来适时开展相关国际业务。在国内经营基础壮大之后,再适当合理对外布局,谋求对外发展,为国内外投资者在国内国际市场的互通互动提供服务。

  记者:股指期货未来主要参与者是哪些?期货公司开展自营的风险何在?是否已经具备了风险调控的能力?中诚在自营和设立期货投资基金的思路是否成熟?叶晓:由于新推出的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设计规模比较大,基金、证券公司、

资产管理公司、保险等大型机构投资者将成为市场参与的主体。随着市场的发展,小型期货合约的推出,中小投资者也将大量地参与到股指期货市场中来。现阶段,期货公司被赋予从事金融期货经纪业务的专营权,证券公司不得直接从事经纪业务,期货公司必将主导整个市场的经纪业务;可是,创新类及其它实力强大的证券公司可以通过直接参股或控股期货公司的方式,成为金融期货背后真正的主导者。

  期货公司经历了十余年的磨练,在衍生品的风险控制方面有着深厚的经验积累,具备风险调控的能力;再加上合理的制度安排,切实的执行,开展自营业务的风险完全是可控的。我们公司专注于金融期货服务,在为客户提供股指期货经纪业务的同时,也将为客户提供金融期货的投资、套利等增值服务。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依托股东集团的资源优势,适时开展自营、集合

理财等新业务。

  记者:目前中金所的合约您认为还有哪些需要完善的地方?叶晓:中金所推出的期货合约草稿的总体论证和设计是严谨的,这里,仅就以下几方面谈谈我公司的看法。首先,沪深300股指期货的推出需要平衡多方主体的利益,只是单纯从合约乘数过大不利于中低端交易者交易是有失偏颇的,从长期看,对风险赋予较大的权重考虑,更有利于健康发展金融期货衍生品市场,保护投资者权益。其次,金融期货衍生品市场的丰富和发展不是只依赖于一个品种的,随着市场的接受和了解程度的加深,后期会有更细分、更有针对性的品种推出,来满足不同层次、风格的投资者需求。从以上两个方面看,现阶段300元/点乘数对市场培育和投资者(尤其是个人投资者)而言,是相对适宜的。

  就风险控制而言,结算连保制度的执行顺序应该给予调整。当出现风险时,风险会员的保证金和风险金首先被使用,之后,应该先启用交易所的风险金,最后再动用其他会员的联保风险金。非风险联保结算会员出于维持交易连续性的义务应承担部分风险,但是交易所应先于非风险联保结算会员承担这种风险。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