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50纠纷案新华富时败诉 合同解除支付2万美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1日 02:40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敖晓波)备受市场关注的A50商业合同纠纷案昨天有了结果。10月31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上证所信息网络公司起诉新华富时指数有限公司证券信息合同纠纷一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定新华富时违约并向上证所信息网络公司支付违约金2万美元。双方签订的《证券信息许可使用合同》及附件于2006年9月4日解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开发、上市中国A50指数期货的行为,实质就是利用原告按约提供的上证所实时股票行情开发了衍生产品,显属违反合同的约定。

记者:敖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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