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7月10日17:13 新浪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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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金融界

  近日,由农业部、黑龙江省农委统筹,大连商品交易所牵头,黑龙江省嫩江县人民政府大力支持的“2017嫩江大豆价格保险项目”进入到实践操作阶段,当前项目保险价格已经确定。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浙商期货有限公司及其风险管理子公司浙江浙期实业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参与方积极推动了项目的进展。

  2017嫩江大豆价格保险项目是农业部金融支农服务创新试点项目之一,承接了2015年、2016年在嫩江开展项目的基础,并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及前期操作经验,对项目方案做了改进和创新,更加有利于农户利益,试点迈入到更深层次。浙商-阳光农险团队此次预计出单国产黄大豆1.45万吨,以大商所黄大豆1号期货合约A1801为保险标的,保险价格由嫩江参保农户根据盘面价格点价确定,保险期限从2017年6月-11月,市场价格设定为点价期点价价格或采价期均价价格,农户自由选择。根据保单条款规定,如果市场价格低于保险价格,则浙商-阳光农险团队对参保农户提供差价赔付。

  农业供给侧改革,国产大豆存在风险管理需求

  根据发改委消息,2017年国家将在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调整大豆目标价格政策,实行市场化收购加补贴机制。在农业供给侧改革的大背景下,此举意味着大豆目标价格补贴正式退出,价补分离,市场定价,波动加大,种植户承受更大风险,利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以大豆为例,嫩江县是全国最大的非转基因大豆生产县,大豆年均种植面积接近700万亩,产能在105万吨水平,占到全国大豆产量的近1/10,近年来受进口大豆的冲击,加上农业供给侧改革的不断推进,农民对种植大豆信心不足,积极性不高。

  在这样的背景下,为响应中央一号文件关于稳步扩大“保险+期货”试点的精神,浙商-阳光农险团队在嫩江当地继续探索开展大豆价格保险业务,为种植大豆的农民增添价格保险渠道,降低大豆种植的市场风险,调动农民种植大豆的积极性。

  连续两年在嫩江探索开展价格保险,取得积极反响

  浙商团队从2012年开始设计场外期权产品,经过2013-2014年的模拟运行和实盘试点,于2015-2016年连续两年在嫩江开展大豆价格保险业务。2015年项目为2100吨大豆保值,农户缴纳保费40元/吨,其中自费10元/吨,嫩江县政府补贴30元/吨,并取得了实际赔付,其中最多的农户通过点价获得了360元/吨的赔付,以较小的代价保证了预期保值价格收入水平的实现;2016年项目规模量1.45万吨,覆盖了11万亩大豆,最终因为市场价(3809.7元/吨)高于目标价(3750元/吨),未产生赔付。相对应的,大豆现货价格大幅上涨(嫩江大豆现货价格从最低3600元/吨以下上涨到接近3800元/吨,最高接近4000元/吨),农户得到较高的现货销售收入。有了前两年的工作基础,此前参与项目的22户嫩江农户均参与2017年大豆价格保险项目。

  2017年项目改进创新,更有利于农民利益

  2016年项目中,因为项目模式存在限制,导致出现有利于农户的市场价格时,农户无法提前了结协议,同时也使期货公司的对冲成本提高很多。

  针对上述问题,2017年项目中做了改进,设定了两个市场价格:市场价格a,参保农户在2017年10月31日前通过点价方式确认的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一号期货合约(a1801合约)的盘面价格;市场价格b,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一号期货合约(a1801合约)在2017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每个交易日的期货收盘价的算术平均价。若农户进行点价,选取市场价格a作为理赔价格;若农户放弃点价,选取市场价格b作为理赔价格。2017年的做法事实上综合了2015年和2016年的做法,即可以选择点价价格作为市场价格,也可以选择均价作为市场价格,农户利益的保护程度大大提高。

  此外,2017年项目针对大豆保险价格的确定也做了创新,相较于以往的统一确定保险价格,2017年项目中的22户参保农户可以根据盘面价格自行点价确定保险价格,农户的参与程度进一步提升。未来的一段时间内,在大连商品交易所的支持下,浙商期货还将在嫩江县当地开展以期货市场介绍及功能发挥、基差贸易实务解读、场外期权业务等内容为主的培训工作,进一步增强金融机构“三农”服务广度、深度和力度,提升服务的有效性。

责任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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