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期所9月21日消息,2017年国庆节和中秋节临近,根据上期所休市安排的公告,10月1日至8日为节假日休市。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四条和第九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国庆节和中秋节前后相关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限制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若9月28日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幅度限制调整如下:

黄金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6%调整为8%,涨跌幅度限制由5%调整为7%;

白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7%调整为9%,涨跌幅度限制由5%调整为7%;

铜、铝、锌、铅、镍、锡、热轧卷板、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8%调整为10%,涨跌幅度限制由6%调整为8%;

螺纹钢、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9%调整为11%,涨跌幅度限制由7%调整为9%;

线材、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限制不作调整。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二、10月9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上述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恢复至原有水平。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各项规定按《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执行。

三、请各会员单位及时落实相关合约持仓限额、自然人持仓和整倍数调整等事项。

另外,根据上期所连续交易有关规定,现对国庆节和中秋节期间连续交易时间安排做进一步明确。具体安排如下:9月29日当晚不进行连续交易。10月9日所有期货合约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当晚恢复连续交易。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