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9月20日13:56 生意社
生意社09月20日讯

  内蒙古自治区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于7月10日在自治区经信委门户网站发布了内蒙古自治区“地条钢”企业产能退出公告,现对该公告《内蒙古自治区“地条钢”产能退出企业名单》(以下简称《企业名单》)中相关数据进行调整,并公告如下:

  一、将包头市大鹏金属有限责任公司的中频炉3吨×8台、8万吨产能调整为20吨×8台、20万吨产能。

  二、将乌兰察布市中旭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中频炉20吨×3台、40吨×1台调整为20吨×6台、40吨×2台。

  三、乌兰察布市中旭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解封后,于8月18按照“四个彻底拆除标准”要求,彻底拆除了相关设备设施。8月25日,通过了国家“地条钢”专项抽查组验收。将《企业名单》中该公司处置现状填写的“法院查封”改为“已拆除”,将处置到位时间填写的“解封后拆除”改为“8月18日”。

  四、将乌兰察布市盛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中频炉40吨×4台调整为40吨×8台。

  五、将合计中频炉“51台”调整为“59台”,产能“230.6”调整为“242.6”。

  (文章来源:中国钢铁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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