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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炭现货市场现状和发展趋势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02日 13:42  大连商品交易所

   现货市场现状和发展趋势

  根据中国炼焦行业协会报告,2009年我国焦炭产量为3.55亿吨,其中独立焦化企业生产2.2亿吨,钢铁联合企业焦化厂生产1.35亿吨。这些焦化企业产能相对分散,2009年,规模以上焦化厂有842家,平均产能为42万吨/年,产能在100万吨/年的只有68家。这些焦化企业在地理上分布相对集中,主要集中在华北、东北和华东地区。另一方面,2009年焦炭表观消费量达到3.526亿吨,大约90%的焦炭用于数百家钢厂的高炉炼铁,2008年前10大钢铁集团仅消费了30%的焦炭,大型钢厂在地域上分布相对集中,主要集中在华北、华东和中南地区。焦炭的国内贸易以点对点方式为主,2009年国内贸易量接近2亿吨,出口量仅有54万吨。未来钢铁联合企业焦化厂的产能比重将进一步提高,独立焦化厂将加快兼并重组步伐。

  1.焦炭生产情况

  (1)我国焦炭产量、技术装备和规模化水平不断提高

  首先,近10年我国焦炭产量逐年提高,只有2008年略有下降,2000年至2009年期间的增长幅度达到190%,年均增长率为12.83%。

  其次,焦炭生产的技术装备水平逐渐提高。以钢铁联合企业焦化厂为例,在2000年-2008年期间,焦炭设备逐渐实现大型化,新建投产的大型焦炉数量稳步增长,小型焦炭设备逐渐淘汰,其中65孔及以上机械化焦炉由38座增加到48座;27-64孔机械化焦炉由108座增加到207座;26孔及以下机械化焦炉由44座减少到36座。见图2。

  最后,焦炭产业规模化水平提高。产业集中度不断提高,100万吨/年以上产能的焦化企业数量不断增加,5年间翻了一番还多,从2003年的31家增至2007年的72家。因兼并重组,2009年降至68家。企业平均产能从2004年的14.66万吨增至2009年的42万吨。2007年统计在册的焦化企业有997家,分布在29个省、市、自治区,共生产焦炭3.36亿吨,其中年产焦炭100万吨以上的焦化企业有72家,合计生产焦炭1.38亿吨,占全国焦炭产量的45.35%。

  (2)独立焦化企业总体产量比重稳定,企业规模不断增大

  2009年全国焦炭产量3.55亿吨、同比增长8.54%,其中独立焦化企业焦炭产量21959万吨,同比增长7.65%,产量比重为61.8%。近几年独立焦化企业出现兼并和整合,总体产量比重有所下降,从2006年的69%下降至2008年的62%,但是2009年基本维持稳定。见表4。

  由于近年来钢铁工业总体发展迅速,焦炭需求旺盛,拉动了焦化行业迅速发展,涌现出一批大型独立焦化企业。图3为2007-2008年前20家独立焦化企业的产量情况,可以看到全部企业产量均已突破100万吨,前三名已经突破300万吨,受到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影响,近半企业产量略微降低,但是多数企业仍然维持增长态势,其中美锦、铁雄等龙头企业实现了翻两番,神华乌海涉足焦炭行业仅有两年,但是2008年焦炭产量已较前一年翻一番,接近300万吨。

  (3)钢铁联合企业焦化厂产量增长较快,产量比重稳定

  2009年钢铁联合企业焦化厂焦炭产量约13554万吨,同比增长9.98%,比独立焦化企业增长率略高2.33个百分点。钢铁联合企业焦化厂焦炭产量比重从2008年的37.62%提高到2009年的38.2%,提高0.58个百分点。从独立焦化企业的数据看,钢铁联合企业焦化厂的产量比重也比较稳定。

  大型钢铁企业近年来焦炭生产整体发展较快,个别企业由于兼并重组,焦炭产量增长尤其迅速,例如武汉钢铁集团2000-2009年焦炭产量由316.62万吨增长到1027.37万吨,增长了2.24倍;鞍本钢铁集团2000-2009年焦炭产量由461.32万吨增长到1330.5万吨,增长了1.88倍;宝山钢铁集团2000-2009年焦炭产量由608.8万吨增长到1131.84万吨,增长了0.86倍。2000-2008年,各钢铁企业焦炭产量逐年增长,2009年受金融危机影响,河钢、山钢、沙钢、首钢、攀钢焦炭产量有所下降。

  (4)华北及周边地区为焦炭主产地

  2009年,我国焦炭总产量为3.55亿吨,其中华北地区为1.47亿吨,东北地区为0.32亿吨,华东地区为0.69亿吨,中南地区为0.41亿吨,西南地区为0.36亿吨,西北地区为0.29亿吨。各地区焦炭产量占全国比重相对稳定,华北地区多年来一直保持第一。2009年华北地区为42%,东北地区为9%,华东地区为19%,中南地区为12%,西南地区为10%,西北地区为8%。由于我国炼焦企业主要集中于华北、华东和东北地区,所以这3个地区焦炭产量之和占全国的比重在70%以上,见图5。这里的华北地区是通常所说的行政区划,包括山西、河北、内蒙古、天津和北京,若从地理位置来看,山东、河南与河北相邻,且均位于华北平原,若将这两个省纳入,华北地区焦炭产量占全国总产量达到60%。

  2009年,山西、河北、山东、河南、辽宁、内蒙古、陕西、云南、江苏、四川这10个焦炭年产量1000 万吨以上的省(区)的产量之和达到2.67亿吨,较2008年同期增加1993 万吨,同比上升8.07%,占全国焦炭总产量的75.6%。见表5。

  表5            2009年排名前10位省份焦炭产量及同比增速

  排名

  地区

  2009年产量

  2008年产量

  增减(万吨)

  同期变化(%)

  (万吨)

  (万吨)

  合计

  35513.8

  32719.00

  2794.8

  8.54

  1

  山西

  7632.2

  8235.94

  -603.74

  -7.91

  2

  河北

  4885.2

  3923.50

  961.7

  19.69

  3

  山东

  3227.5

  2885.57

  341.93

  10.59

  4

  河南

  2179.7

  2041.67

  138.03

  6.33

  5

  辽宁

  1884.7

  1738.12

  146.58

  7.78

  6

  内蒙古

  1770.6

  1324.44

  446.16

  25.20

  7

  陕西

  1368

  1231.11

  136.89

  10.01

  8

  云南

  1357.9

  1217.98

  139.92

  10.30

  9

  江苏

  1212.3

  1076.52

  135.78

  12.70

  10

  四川

  1159.9

  1010.05

  149.85

  13.90

  从2009年分省市焦炭生产情况看,山西省焦炭产量有所下降,比2008 年减少了603.74万吨,其他几个焦炭主产省中,内蒙古、河北产量增加比例较大,分别比2008年增长了25.2%和19.69%。通过进一步整理,可以得到2000年-2009年我国焦炭生产地区格局分布的绝对产量和相对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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