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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界报道]大商所调整春节期间保证金及涨跌停板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2日 07:34  文华财经

  文华财经(编辑整理 何丽丽)--上海证券报1月10日报道,昨日,大连商品交易所公布通知, 对2009年春节休市前后各 品种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作出调整。   

  通知指出,自1月22日结算时起,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玉米、聚乙 烯和棕榈油各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提高至8%,2月2日开市起各合约涨跌停板扩大至 6%。自2月4日结算时起,黄大豆1号、豆粕、豆油、聚乙烯和棕榈油各合约最低交易保证 金标准恢复至7%,黄大豆2号和玉米各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5%;2月5日开市起, 黄大豆1号、豆粕、豆油、聚乙烯和棕榈油各合约涨跌停板恢复至5%,黄大豆2号和玉米 各合约涨跌停板恢复至4%。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的其他各项规定仍按《大连 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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