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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报]黄金业务进入本土券商创新业务范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31日 08:49  文华财经

  文华财经(编辑整理 刘阳阳)--据上海证券报10月31日报道,本土券商开展创新业务的思路正在变得越来越多元化。

  

    券商开展创新业务的视野正在放宽。在申银万国去年成为上海黄金交易所首家券商会员后,宏源证券申报黄金自营和代理业务、申请成为金交所金融类会员的议案也全票通过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秘书昨日对记者表示,“目前公司正在就该项业务同证监会相关部门进行沟通”。

  

    目前,券商开展经纪、自营、资产管理等业务的范围都被圈定为“证券”,即“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债券、权证、证券投资基金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证券。”

  

    按照相关规定,证券公司成为金交所会员后不能从事经纪业务,也不能直接代理客户进行黄金交易,因此业内人士分析,券商进行黄金业务,可能包括券商以自有资金在金交所进行现货黄金或者远期黄金的买入卖出,以及券商开发与黄金等贵金属挂钩的衍生品、同黄金市场挂钩的结构性产品,进行代客理财两项主要内容。

  

    根据证券公司开展新业务申报、审批的相关流程,宏源证券申请开展黄金自营和代理业务,以及申请成为上海黄金交易所金融类会员,还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通过。

  

    实际上,早在将近两年以前,就有券商开始谋划涉足黄金等贵金属的相关业务领域。申银万国作为“第一个吃螃蟹”的券商,在2006年底向上海黄金交易所递交了入会申请,获得证监会批准后,于2007年6月12日正式成为金交所的首家券商会员。

  

    该事件在当时被部分市场人士解读为证券公司进驻黄金交易所拉开序幕的标志性事件,而金交所对申银万国的期望则在于“扮演做市商角色”,以及“通过券商集合理财工具将黄金融资券配售给理财客户”。但据了解,申银万国成为金交所会员一年多来,与黄金等贵金属相关的业务并未得到实质性开展。

  

    国泰君安证券行业分析师梁静对记者表示,黄金自营和代理业务对国内券商来说属于新鲜领域,在实践中需要不断摸索其业务模式和盈利模式,短期内对券商营收的贡献十分有限,但黄金作为避险资产,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冲货币的贬值和其他宏观经济风险。

  

    某创新类证券公司创新业务部门负责人认为,本土券商探索、开展创新业务的思路正在变得越来越多元化。“国内证券公司的发展一直面临同质化程度较高的问题,各家券商都在考虑如何扩充业务领域、增加盈利渠道、研发新产品,为客户提供更加多元的服务。”他表示,上周的券商规范发展座谈会上,监管部门明确了未来证券行业整合和业务创新要从行政措施为主向市场化方式转变。在这一背景下,券商的创新实践会变得更加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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