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业界报道]证监会加强证券经纪人管理 不得提供投资建议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02日 07:35  文华财经

  文华财经(编辑整理 李伶晓)--据中国证券报9月2日报道,中国证监会昨日发布《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草案)》并公开征求意见。新规要求,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证券经纪人管理制度,防止证券经纪人在执业过程中从事违法违规或者超越代理权限的行为。

  

    文件规定,证券经纪人不得代客户办理账户开立、注销、转移或者资金存取等事宜或操作客户账户;不得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客户的信息,或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不得与客户约定分享投资收益,对客户的投资收益或者赔偿客户的投资损失作出承诺;不得采取贬低竞争对手、进入竞争对手营业场所劝导客户等不正当手段招揽客户,或泄露客户信息;不得从事损害客户利益或扰乱市场的其他行为。

  

    新规要求,证券公司应建立健全信息查询制度及客户回访制度,保证在营业时间内客户可随时查询证券经纪人的姓名、代理权限、代理期间及证券经纪人证书编号等信息,并指派有关人员定期通过电话、函件或其他方式对证券经纪人招揽和服务的客户进行回访,了解证券经纪人的执业情况,敦促证券公司建立健全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妥善处理投诉事项并及时反馈客户。

  

    新规允许证券公司通过公司员工或委托公司以外的人员作为证券经纪人开展证券经纪业务。但同时要求证券公司建立证券经纪人管理制度,防止证券经纪人在执业过程中从事违法违规或者超越代理权限的行为。

【 新浪财经吧 】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