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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报]山东企业看创业板规则:中介机构或仍是瓶颈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4日 08:50 文华财经

  文华财经(编辑整理 王亚男)--据上海证券报3月24日报道,随着创业板紧锣密鼓准备的进程,上市资源大省山东已积极行动起来。据山东省发改委副主任李永健介绍,他们正在山东的八大高新技术园区调查创业板上市资源情况。创业板IPO的征求意见稿出台之后,引起了有意向的山东多家企业关注。为此,记者进行了采访。从企业的角度,大致提出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应体现鼓励创新

    山东天力干燥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柴本银认为,服务于高成长、创新型的中小企业应该是创业板的真谛。然而,在公布的征求意见稿中,却删去了对高技术含量企业的认可与倾斜。他觉得有失本意。

    无独有偶,一直希望能够上创业板的威海渔业科技开发股份公司的一位负责人也认为,创业板至少应该体现对高技术含量企业的一些倾斜因素。他认为,强调创新与维护股东权益并不冲突。比如说,科技部门在认定火炬计划的时候,其标准不仅包括国家急需的、具有高科技含量这两条,也要求其研发产品产业化前景较好。他进一步补充说:我们之所以认为一个企业的产品是创新型产品,就是因为这类产品以前没有,它的前景可能大多数人认识不到。如果都认识到了,就不是创新产品了。而专业部门的认定,则保证了其市场前景与创新的含量,和对社会进步的意义。反之,如果是大家都能看得清的产品,则企业完全可以通过其他渠道去融资,而不用非上创业板了。

    监管措施要把握“度”

    对于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的不同于主板的监管措施,如发行人披露盈利预测的,利润实现数如未达到盈利预测的80%,除因不可抗力外,中国证监会可以对法定代表人处以警告等条款,不同的企业也认识不一。多数企业认可对于高风险的创业板市场应该比主板监管措施更严格。但也有不少企业认为如果以80%的比例计算,其实可以说其募集资金项目基本没有风险,按此标准似乎间接融资都可以做到,没有体现出创业板的优越性。

    中介机构或仍是瓶颈

    据了解,大多数企业认为创业板对企业财务方面的要求较为合理,其连续盈利,累计净利超过1000万元等两套标准的门槛其实是比较低的。据山东省发改委资本市场处副处长张伟介绍,按照公布的门槛标准,山东的八大高新技术园区还是颇有些上市资源。但对于企业存续期3年的要求,让一些原本盼望创业板能够在此方面突破的企业近期上市的愿望落了空。青岛良友饮食股份公司总裁高德宗说:“我们企业发展十分迅速,企业设立不到3年,但在财务方面等各项指标远超过了创业板设立的门槛。我们本来盼望创业板在此方面能够放宽,现在看,我们还是待满了3年的条件后上中小板更好。”

    山东只楚集团公司副经理郝志波表示,单纯降低创业板的门槛并不能完全解决问题。该集团去年曾有一家下属公司运作到海外上市,在与山东证监局沟通后寄希望于创业板。然而,郝志波表示,我们市场上规定的独有的保荐人制度,在目前企业上市热潮中,已明显是瓶颈。保荐人少,项目多,使保荐人对项目挑肥拣瘦。尤其是在上市费用方面,征求意见稿降低了部分披露费用,如披露费等,但创业板融资总额较少,按比例折算保荐费用低,中介机构考虑边际效益,许多企业难以找到合适的保荐人。就算是对保荐人推荐的项目没有数量限制,但还存在辅导质量高低的问题。因此,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应考虑到一整套制度安排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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