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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陈天桥:希望红筹股回归门槛能进一步降低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8日 11:20 文华财经
文华财经(编辑整理 李欣)--据南方都市报3月18日报道,由于前期投融资体系的不完善,导致大量创新型企业都选择在美国而非A股市场上市。
作为最具创新精神的中国企业家代表之一,全国政协委员、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陈天桥在两会期间备受媒体的关注。
昨日,陈天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他最关心的还是创业这个领域,因为十七大以及刚公布不久的政府报告都提到,中国要发展成为一个创新型的国家。创新型的国家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前提下,一定是以创新型的企业作为主要的创新原动力。
创业板推出时机基本成熟
南方都市报(以下简称“南都”):你认为目前创业板推出的时机已经成熟了吗?
陈天桥:经过几年的准备,创业板推出的时机已经基本成熟,“两高五新”的定位为创业板指明了方向。尤其令人高兴的是,我们看到在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了加大风险投资试点,为中国创新企业的投融资渠道的完善和体系的最终构建作了重要部署。
从目前来看,A股市场和前几年相比,无论是政府管理水平、资金规模、上市企业质量、股民心理素质等都有了很大的提升。
南都:创业板的推出对企业的发展有什么意义?
陈天桥:我们创新型国家是创新型企业的一个重要支撑。因为很多创新企业都需要外部资金的支撑。但是这个投资环境的支撑是一个立体概念,在成熟国家,任何一个发展阶段的企业都有相应的投融资渠道:创业企业有风险投资,中小规模阶段可以有创业板或者相应的私募基金,到规模条件符合后还有成熟的主板市场等。这几个渠道之间相互呼应互为补充,如风险投资基金就是通过上市来实现退出和获利。
我们经常会在一个企业达到一定规模的时候,通过上市来进一步发展,但由于中国的第一风险投资还没有完善,所以国内许多只有idea(主意)的企业,在美国风投进来之后,这些企业就在美国上市,按照美国的这一套塑造。现在总理的政府报告中已经明确地提出要扩大创业风险投资试点范围。接下来创业板也即将推出,这样一来,中国创业企业的投资环境就完整地形成了。
客观因素致创新企业海外上市
南都:此前中国没有创业板,很多创新型企业都到海外上市,你怎么看?
陈天桥:由于前期投融资体系的不完善,导致大量创新型企业都选择在美国而非A股市场上市,国际风险投资对中国创新型企业的成长和成熟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同时,由于风险投资基金退出机制的需要,在这些企业接受风险投资的时候,就已经做好相关的架构安排和承诺:在中国以外的国际资本市场上市。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目前大量创新型企业在境外上市的原因是客观环境而未必都是主观愿望造成。
由于这些企业的市场和用户在中国,而投资者又在国外,很多成了所谓的孤儿股,企业价值并不能得到充分的体现。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一大批创新科技、知识产权、著名品牌,也成了国际投资者而非中国自己控制和掌握的资产,这对于自主创新战略会造成很大的影响。
时机成熟盛大将回归A股
南都:那你认为这些企业会回归A股吗?
陈天桥:目前在美国纳斯达克等资本市场上市的民营企业,绝大多数是技术应用型的创新企业。2006年境外上市的主要红筹企业平均年收入人民币14.58亿元,平均净利润5.96亿元;同一时期A股上市公司的平均年收入是人民币42.21亿元,平均净利润2.95亿元。境外红筹的收入水平是A股的一半,但是利润水平却是A股的一倍,这证明他们是用较少的资源驱动,获得了更大的效益。
如果能让这部分企业回归A股,不但有利于增强市场供给,缓解流动性过剩的问题,从而有效地降低A股市场整体市盈率,降低市场风险,而且由于这些企业经受了国际资本市场的熏陶和磨练,积累了一整套的成熟、规范、国际化的企业经营和管理经验,这些经验的传播和影响,将有助于提高国内企业经营和管理的整体水平。同时,境外红筹的回归,使得他们的注册、上市地与主体业务的发生地完全吻合,有利于为这些企业创造更好的经营环境,并增强这些企业的投融资能力,促进他们更快更好地发展,带动整个行业为创新型国家的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就拿盛大来说,如果国内时机成熟,盛大会考虑回归A股。事实上,目前我们也开始着手准备。
希望扩大红筹回归范围
南都:目前红筹回归有障碍吗?
陈天桥:2007年6月初,中国证监
会向部分券商下发《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试点办法(草案)》,征求业内意见。《草案》解决了红筹股回归的部分法律性和技术性障碍。
但是,《草案》设定的允许发行A股的企业的具体条件对于上述境外上市创新型企业仍然有一定的障碍,如:《草案》规定股票已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一年以上,由此可见,此一项规定目前暂不适用在美国或新加坡上市的企业的回归之路;《草案》规定股票市值不低于200亿港元,此项规定又导致市盈率相对稳定、市值又受到国际经济大环境影响的境外部分红筹企业错失回归机遇。
南都:对此你有什么建议?
陈天桥:首先,在允许回归的境外红筹的上市地方面,我希望能够扩大范围,比如说,将上市地从香港一地扩大到香港、新加坡和美国三地;另外注册地也能够扩大,希望适用大多数注册在开曼群岛、英属维京群岛等地的企业;能够适当调整允许回归的境外红筹的市值标准,例如将股票市值要求降低到100亿港币(或等额其他货币);最后进一步扩大回归的途径选择,除让境外红筹直接到A股上市之外,制定相对宽松的鼓励政策,鼓励这些企业将具有优秀成长性和收益率的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在A股上市,从而给予他们更多的融资选择和回归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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