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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上市公司再融资规划须写入年报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5日 08:49 文华财经

  文华财经(编辑整理 李欣)--据证券时报3月5日报道,上市公司再融资本是市场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方式之一,但近期真假难辨的传闻已成为股市波动的一大诱因。对此,权威人士表示,上市公司应在年报中披露未来一年内公司的融资需求,从而稳定投资者的预期,避免股价受传闻影响产生不合理的波动。

  

    事实上,《年报准则》对此早有明文规定,要求上市公司应在年报“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对公司未来展望”部分披露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和使用计划,以及资金来源情况,说明维持公司当前业务并完成在建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未来重大的资本支出计划等,包括未来已知的资本支出承诺、合同安排、时间安排等。同时,对公司资金来源的安排、资金成本及使用情况进行说明。此外,公司应当区分债务融资、表外融资、股权融资、衍生产品融资等项目的信息披露。

  

    虽然有明文规定,但作为一条非强制执行的条例,目前能认真规划和进行披露的上市公司尚在少数。一些信息披露执行较好的公司往往能在年报中明确指出在未来的一年中公司投资的项目所需资金大约多少,其中有多少通过自有资金解决,有多少从银行贷款解决,有多少要通过股票融资或债券融资。这些规划往往在事先起到了通告作用,能给投资者一个稳定的预期。

  

    权威人士透露,管理部门近期正酝酿发布相关通知,倡议各上市公司按照《年报准则》的规定,在年报中以慎重的态度对融资计划加以规划和披露。如果没有精确的数据,则提议分阶段披露,先披露大致项目资金情况和安排,之后再根据进展情况分阶段披露相关信息,以稳定市场预期。权威人士特别强调,上市公司应避免在董事会审议之前以其他的形式比如接受媒体采访、接受券商调研等形式,替代正常的信息披露,来透露再融资信息,从而给市场造成误导或给投资者的判断带来不确定性。

  

    针对前期的再融资风波,证监会有关人士已明确表示,上市公司应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实际需求,慎重考虑筹资规模和筹资时机,慎重考虑投资者的承受能力。

  

    分析人士指出,上市公司如能在年报中对当年的再融资计划进行谨慎有序的规划和提前披露,有利于公司对项目本身及计划采取的融资手段进行进一步论证,减少盲目融资和突然融资的仓促性,同时也有利于给投资者和市场提供一个稳定的预期,减少市场的不合理波动;此外,也给管理层提供了全局考虑的空间和基础,有利于监管部门视市场情况以及融资方案的可行性、合规性对发行人的融资申请进行严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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