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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公布 棕榈油期货细则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0日 00:29 东方早报
据新华社北京10月9日电在中国证监会8日公布批准大连商品交易所上市棕榈油期货和约后,大商所9日公布了棕榈油期货合约和相关实施细则。 根据合约,棕榈油交易单位为10吨/手,最小变动价位为2元/吨,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合约月份贯穿全年每一月,保证金水平为5%,交易手续费不超过6元/手,交割方式为实物交割。 交割地方面,大商所将棕榈油指定交割仓库分为基准交割仓库和非基准交割仓库,分别设在广东省、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和天津市等地。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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