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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中国银行北京分行纸黄金实盘交易大赛规则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1日 10:58 新浪财经

  中国银行个人黄金实盘买卖业务(简称“黄金宝”)自2005年1月1日诞生以来,在短短两年的时间内已经成为北京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投资理财产品。为了更好地为广大黄金投资者服务,开拓市民投资渠道,提高黄金投资者交易技巧,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倾力举办北京地区首届个人黄金宝美元金和人民币金实盘交易大赛,交易大赛规则如下:

  第一条 比赛时间

  2007年5月14日8:30至2007年8月4日凌晨2:30,共计12周。每四周作为一个参赛月(本规则所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客户交易时间以银行交易系统时间为准。在我国法定节假日和国际主要金融市场休市期间,上述交易时间将会调整,届时以银行的公告为准)。

  第二条 参赛对象

  所有在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开户进行黄金宝美元金或人民币金交易并报名参赛的投资者。

  第三条 报名方式

  在大赛结束当日之前,投资者既可在路演现场报名,亦可在各网点报名。每一个黄金宝账户作为一个参赛单位。客户须自主更新交易账户的个人资料以及联系方式,便于大赛相关信息的及时通告。

  第四条 参赛渠道

  参赛者可以通过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提供的柜台、电话银行、网上银行、自助交易终端方式进行交易,交易时间以银行实际提供的黄金宝交易时间为准。

  第五条

    交易方式及起点本金要求:本次大赛为个人黄金宝(实盘)交易,即客户操作的是自己真实的账户及资金。大赛起点交易金额与黄金宝交易起点金额要求一致。

  第六条 评奖标准

  评奖以参赛账户的盈利率高低以及交易量多少为标准(账户中未参加交易的资金不作为参赛交易量)。

  第七条 盈利率的评比办法:

  盈利率评比分为:周盈利率、月盈利率、总盈利率

  计算方法

  比赛周期内客户总收益/比赛周期内客户总交易额

  估值方法

  按比赛周期期末当日2:30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黄金宝中间价及外管局公布的美元兑换人民币中间价(如当日无公布价,则使用前一日中间价,下同),对所有黄金宝客户账户内资产按美元进行估值。

  第八条

    客户盈利率由银行系统自动计算,并以银行系统的记录为准。通过排名确定获奖选手时,若盈利率相同,以交易金额较高者为先;若盈利率与交易金额均相同,以交易笔数较高者为先。

  第九条 交易量的评比办法:

  交易量评比分为:周交易量、月交易量、总交易量。

  大赛期间,每次客户进行交易,系统中都会出现与交易相对应的发生额记录。每笔交易发生额累加得到交易量。在期末将交易量估算为美元,估算方法与盈利率评比中的估算方法相同。

  周交易量:当周客户交易发生额总计对应的美元金额

  月交易量:当月客户交易发生额总计对应的美元金额

  总交易量:整个大赛期间客户交易发生额总计对应的美元金额

  第十条 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按照盈利率和交易量分别设立盈利率奖项和交易量奖项。

  1、盈利率奖:

  依据比赛各截止时段参赛账户总盈利率高低进行排名,按照周盈利率评出周冠军、亚军和季军各一名;按照月盈利率评出月冠军、亚军和季军各一名;按照总盈利率评出大赛总冠军一名,亚军两名,季军三名。

  周奖: 冠、亚、季军将分别获得价值人民币约460元、360元和320元的奖品

  月奖:冠、亚、季军将分别获得价值人民币约4180元、1880元和880元的奖品

  大赛奖:冠、亚、季军将分别获得价值人民币约26600元、9800元和5680元的奖品。

  2、交易量奖:

  依据比赛各截止时段参赛账户总交易量多少进行排名,按照周交易量评出周冠军、亚军和季军各一名;按照月交易量评出月冠军、亚军和季军各一名;按照总交易量评出大赛总冠军一名,亚军两名,季军三名。

  周奖: 冠、亚、季军将分别获得价值人民币约460元、360元和320元的奖品

  月奖:冠、亚、季军将分别获得价值人民币约4180元、1880元和880元的奖品

  大赛奖:冠、亚、季军将分别获得价值人民币约26600元、9800元和5680元的奖品。

  3、参与奖:

  本次大赛期间还将抽出168名参与奖(要求至少进行两次交易),每月结束抽奖一次,每次抽出56名,奖品价值人民币约100~298元。

  第十一条

  盈利率奖和交易量奖可兼中兼得,各周、月、大赛奖也可兼中兼得。所有获奖者所获奖品个人收入调节税自理。

  第十二条

  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将每周公布一次上周参赛者周盈利率和交易量各自前3名的排名情况,每参赛月公布一次上参赛月参赛者月盈利率及交易量各自前3名的排名情况。大赛结束将公布大赛盈利率和交易量最终获奖排名。同时,每参赛月结束还将公布一次56名参与奖名单。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将以电话通知所有得奖者。参赛者也可以通过相关报章、电视、电台、新浪网站及中行网站(www.bj.bank-of-china.com)或95566获得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

  所有获奖者需在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公布获奖名单后30天之内前往指定地点领取奖品。若因客户预留信息有误致使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无法联系客户本人,或其他客户个人原因导致客户逾期未来领奖,将视作客户主动放弃。

  第十四条

  本次大赛期间,参赛者参赛账户内所有交易本金均系真实资金,盈亏自负,对于比赛过程中因市场波动因素而造成的参赛者资金风险,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五条

  因通讯线路障碍或发生非人力所能控制的意外情况,导致交易中断、暂停、异常等,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参赛客户对此应有充分认识。

  第十六条

  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享有对本《2007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纸黄金实盘交易大赛规则》最终解释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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