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财经纵横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获原则通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8日 04:43 第一财经日报

  江南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下称“草案”)已于昨日获得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将由国务院公布施行。

  会议认为,草案将规范的内容由商品期货扩展到金融期货和期权交易,扩大了期货公司的业务范围,并进一步强化了风险控制和监管。

  北京工商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胡俞越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草案可谓“千呼万唤始出来”,这将成为今后几年期货市场的主要法律依据,使期货市场进一步走上依法前行的道路,加快发展进程,提高市场功能。草案有不少创新之处,为即将浮出水面的股指期货提供了法律保障。这也将成为已经列入立法程序的《期货法》的蓝本。

  一位资深期货专家表示,《条例》的修订将为期货市场发展带来根本变化,为下一步市场的发展、创新和监管提供了充分依据。他表示,从监管角度看,现在对期货公司的很多违规行为进行监管尚缺乏法律上的依据,很多期货公司违规行为得不到处罚。《条例》出台后,对期货公司的监管依据将更明确,监管效率将大大提高,整个监管工作将在明确的法规指导下更富有效率地规范进行,进而提高期货市场改革和发展的效率。

  据了解,此前草案争议较大的几个地方有了初步定论。

  期货公司如愿扩大经营范围,相比原来单一的经纪业务,增加了自营、境外经纪、咨询等新业务。胡俞越表示,这为期货公司分级分类管理提供了依据,有利于提高期货公司

竞争力,创造一个有利于强势公司脱颖而出的竞争机制。事实上,这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会员结构安排上已经初露端倪。

  对于争议较大的“变相期货交易”,草案对其特征作出基本描述。草案取消了此前讨论较多的期货投资基金,规定期货公司不得自主发起和管理期货投资基金。草案还对期货业协会的行业监管职能进行了描述,赋予中国期货业协会进行行业监管的法律地位。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