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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气掺二甲醚?茂名40多家充装站接受检查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5月14日 08:35  生意社

  生意社05月14日讯在购买使用液化石油气时是否遇过短斤缺两或怀疑液化石油气掺杂了二甲醚呢?针对这一社会反响比较强烈的民生问题,为有效打击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的各类违规违法充装行为,及时排查消除事故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9日,茂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市40家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进行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中,记者跟随茂名市质监局执法人员去到茂港区一家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现场看到,执法人员详细检查了液化气充装站在安全管理制度和计量管理制度方面落实情况,是否充装超期未检气瓶或报废气瓶,瓶装液化气的净含量是否合格,工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等方面的台秤、可燃气体报警仪、压力表等强检计量器具是否检定合格等,并对气站全部液化石油气储罐中的气体进行了抽样送检。据了解,二甲醚又叫甲醚,其性质与液化石油气相似,一般作为化工原料及产品助推剂。其燃烧值低,对塑料物质有较强腐蚀性,会使现在市面上售卖的气瓶、炉具、热水器具的密封胶圈造成腐蚀,容易引起气体泄漏,造成爆炸,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对此国家质检总局早在2008年已命令禁止人为在液化石油气瓶中掺混二甲醚。但由于二甲醚价格比液化石油气便宜,其价格约为液化石油气的60%,在经济利益驱使下,不排除有部分商家铤而走险掺混二甲醚。质监部门提醒市民,应选择正规途径购买瓶装液化石油气,并索要正规票据,如发现问题,可保留追究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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