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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宪法”即将“揭盖头”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8日 10:00 金牛财顺
备受关注的能源法即将揭开"神秘面纱"。能源法起草组27日宣布,决定从2007年12月1日开始,通过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等渠道公开能源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这是记者从27日国家能源办召开的能源法征求公众意见座谈会上获悉的。 国家能源办副主任、能源法起草组秘书处负责人、专家组组长徐锭明在座谈会上说,目前能源法起草工作已取得阶段性进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将进一步进行修改,争取年底形成送审稿。 据悉,作为我国能源领域的基本大法,能源法起草工作从一开始就坚持广开言路、集中民智、开门立法,自2006年5月起,采用调查问卷等方式,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征求社会公众对能源立法的意见和建议。这一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大力支持,收到各类反馈意见共计4000余条。 徐锭明表示,能源法起草组对反馈的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论证并积极吸纳和借鉴。 为了鼓励和表彰问卷调查活动的优秀参与者和组织者,国家能源办27日还同时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了表彰和奖励,获奖人员有工人、农民、学生、退休教授以及政府、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代表。 据介绍,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之前,国家能源办已多次召开座谈会,分别听取了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国有大型能源企业和行业协会、全国政协委员、全国人大代表、民营企业和民间商会代表的意见。新闻背景十七大报告20多处提及"能源" 自2006年初开始起草能源法,经过将近两年的时间,从最开始的重点问题研究到形成工作稿大纲,到工作稿的一稿、二稿、三稿、四稿,到今年9月形成的讨论稿,和目前形成的征求意见稿,历经几十次修改的能源法充分体现了民主立法和科学立法的立法宗旨。 在广泛征求意见、谨慎起草的背后,体现了有着能源领域"宪法"之称的能源法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 据悉,目前,中国虽然施行了电力法、煤炭法、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等能源单行法律,但一直缺乏一部系统、综合规范能源开发利用和管理行为的基本法。 "能源法是中国能源领域的纲领性法律,其核心宗旨是使国家能源管理走上法制轨道。"国家能源办副主任、能源法起草小组秘书处负责人、专家组组长徐锭明对记者说。 据能源法起草组介绍,即将公开的征求意见稿共15章132条,包括总则、能源管理、能源战略与规划、能源开发与加工转换、能源供应与服务、能源节约、能源储备、能源应急、农村能源、财税奖励与约束、能源科技、能源国际合作、监督检查、法律责任以及附则等内容。 徐锭明说,十七大报告中有20多处提到"能源"一词,能源地位凸显重要,这也为下一步抓紧出台能源法指明了方向。 清华大学环境资源能源法研究中心邓海峰博士说,当前中国节能形势依然严峻,国际油价高企威胁国家能源安全,同时环境污染和气候变化问题也成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首要挑战,在这种情况下,应尽早出台能源法。 由于能源法涉及中国能源领域的各个方面,牵扯众多部门,因此在起草中很多热点问题尚面临争议。 徐锭明表示,能源法起草组将认真听取各界对能源法的建议,并在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对能源法进一步进行修改,力争在年底形成送审稿。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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