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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补偿费将提高,新标准有望近期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7日 10:29 金牛财顺

    路透北京11月7日电---中国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汪民表示,目前矿产资源补偿费徵收标准太低,平均只有1.18%.国土资源部已与财政部就相关调整方案达成共识,矿产资源补偿费徵收新标准有望近期出台.

    新华社周二晚间报导援引汪民的话称,矿业权有偿取得现已有明确规定,分别按无风险、低风险和高风险三种方式出让,但仍存在问题,包括历史上无偿取得的矿业权需尽快妥善处置;一些地方对现有规定的执行还存在较大偏差,需进行一次统一清理纠正.同时应对矿业权有偿取得的空间限制,以防占用过多面积,圈而不探,但因收费太低难以发挥其应有作用,需抓紧出台新政策解决.

    他表示,在矿产开发中经济责任与收益分配的机制中,需按已出台的关於矿产资源价款中央地方按比例二八分成.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要按"企业所有、政府监管、专款专用"原则,落实矿山企业对矿山环境治理的主体责任.

    他称,对於采矿权已经灭失,但资源开采後所在土地使用权属清楚的废弃矿山,要按土地权属明确矿山环境治理责任主体;土地使用权属不清的,纳入地方政府统一治理范畴,区分重点逐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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