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国期市有八大看点

2014年01月01日 23:39  期货日报 

  制度、机制创新将取得重大进展

  2013年,中国期货市场在品种数量、行业结构、期货公司业务范围和监管理念等层面实现了突破,市场规模及影响力显著提高。全年期货市场共成交20.62亿手,成交额为264.47万亿元,分别较2012年增长42.15%和56.30%;共上市9个期货品种,使市场品种数量达到40个,进一步拓宽了服务实体经济的范围;6个商品期货引入连续交易,国内外价格联动更紧密,市场活跃度大幅提升。由于品种上市的速度大大超出市场预期,期货公司普遍感到应接不暇,产业客户参与也不是太踊跃。

  与此同时,期货公司资产管理和风险管理子公司等创新业务因限制过多,发展较为缓慢。资产管理业务推出一年来,共有30家期货公司获得资管牌照,但由于“一对一”业务的限制,期货公司只能“带着镣铐起舞”,资产管理规模仅12亿元左右,业务发展速度远不如预期。2013年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业务正式落地,目前共有20家期货公司在中期协完成备案,13家公司已经开展相关业务。虽然风险管理子公司可以从事仓单服务、基差交易、合作套保、定价服务业务,但是由于缺乏一个针对仓单服务、基差交易、合作套保、定价服务的业务操作指引以及与其配套的财务、税收处理特别规定,业务开展情况也不理想。目前来看,期货公司借助创新业务挖掘盈利增长点未能如愿。

  在量的增长基础上,2014年,随着制度创新的进一步深化、国际化进程的加快以及监管理念的日益成熟,中国期货市场将迎来大发展和大变革,进而提升其在更高层次上服务国民经济发展的能力。

  看点一

  期权工具推出

  期权是一种新的交易方式,可以更加灵活、便捷地转移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的风险。2013年,各交易所纷纷开展了期权仿真交易,白糖期货期权、豆粕期货期权、沪深300指数期权、铜期货期权和黄金期货期权以及个股期权仿真交易运行良好,并取得了不错效果。2014年,期权工具有望推出。

  期权推出后,中国期货市场格局将发生巨大变化。一方面,期货投资者、产业企业可以利用期权工具为现货和期货进行“再保险”,转移市场风险,同时,期货与期权的组合还将为产业客户和机构投资者提供更多的规避风险策略,期货市场服务国民经济的能力将进一步提升。另一方面,资本市场的投资工具进一步丰富,交易机制更加灵活。目前,组合投资越来越受到专业投资人的青睐,利用期货和期权工具进行组合投资、对冲套利、量化交易、程序化交易等,则可以实现资产配置多样化、投资策略多元化。同时,它还有利于完善和优化我国期货市场投资者结构,推动我国期货及衍生品市场正式进入“对冲基金时代”。

  看点二

  黑色金属品种体系完善

  2013年国内期市共上市了9个新品种,这是近年来比较罕见的。

  相比2013年期货品种创新的大“提速”,2014年,国内期货市场品种创新步伐可能会有所放缓。不过,目前正在研究中的新品种有望取得实质性进展。以黑色金属为例,2014年,热轧卷板、铁合金和不锈钢等期货品种有望推出。如此一来,上游包含焦煤、焦炭、铁矿石,下游涵盖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铁合金和不锈钢的完整的黑色金属期货品种体系将基本形成,其在完善我国商品期货市场品种结构的同时,将为更多的黑色金属产业企业和机构投资者在风险管理和财富管理方面提供多种选择,大大提升期货市场服务国民经济的能力,有力提升中国黑色金属产业在国际市场的话语权和竞争力。

  看点三

  原油期货国际平台运营

  2013年,在上海自贸区先行先试的政策环境下,上海期货交易所率先推出“一所两制”的创新举措,成立了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为我国期货市场创新发展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

  一方面,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的名字中未有“期货”二字,这为今后探索场内、场外衍生品创新预留了空间。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可以籍此探索期货与现货对接、场内与场外对接、线上与线下对接、境内与境外对接的多层次衍生品市场。

  另一方面,在上海自贸区挂牌成立的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与上海期货交易所采用“一所两制”模式,这种在交易所治理结构上的探索,对国内期货交易所未来发展、治理结构改革等做出了有益尝试。

  2014年,随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正式投入运营,原油期货国际平台也将很快推出。原油属于战略性资源产品,我国作为全球第二大原油消费国,原油进口对外依存度已接近60%,剧烈波动的国际原油价格已严重威胁到我国的战略石油储备和能源安全。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具体推进的原油期货将采用国际平台、净价交易、保税交割、人民币或美元计价和结算的全新模式,这也将是国内期货市场品种交易机制的一大创新。

  原油期货不仅可以丰富我国能源期货品种体系,为国内石化及相关行业企业提供重要的风险对冲工具,而且还有助于提升我国在国际大宗商品尤其是原油市场上的话语权,增强我国应对国际能源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承受能力,同时还有利于我国构建立体化、多元化的能源安全体系,为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驾护航。同时,原油期货国际平台还将面向国际市场引入境外机构投资者,这不仅能够丰富我国期货市场的投资者类型,有效改变我国期货市场“机构少、散户占主导”的局面,而且还将推动我国期货市场国际化进程。

  看点四

  期货公司创新业务突破

  新一轮的“放松管制”打破了银行、券商、基金、保险、信托和期货公司之间的竞争壁垒,使财富管理行业进入了竞争、创新、混业的“大资管时代”。在此背景下,期货公司迎来了资产管理这一创新业务,但受制于“一对一”的限制,业务发展裹足不前,目前管理的资产规模仅12亿元,远远低于其他金融机构。

  2014年,随着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一对多”的放开,期货公司将凭借自身的专业优势为不同层次的投资者提供多样化的理财产品,为其提供更精细化、个性化的金融服务。同时,“一对多”业务模式还将给期货公司带来更大的发展空间,从而实现期货公司盈利模式多元化。资产管理业务使期货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由之前的“教你做”变为“帮你做”,让最懂期货的期货公司真正参与期货交易,有助于期货公司进一步做优做大做强,从而在财富管理市场占据一席之地。

  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设立的初衷就是,通过子公司从均价交易逐步向场外衍生品业务发展,为产业企业和投资者提供个性化的风险管理产品。但由于政策和制度上的束缚,目前风险管理子公司诸多业务还无法快速有效推进。2014年,随着具体业务操作指引和相关配套政策的出台,风险管理子公司业务有望取得实质性进展。届时,期货公司在风险管理上的独特优势将会得到有效发挥,场外商品衍生品市场建设也将取得一定进展。场外商品衍生品市场体系的完善则有助于推动多层次商品市场体系的形成,使期货与现货互动、场内与场外互通、境内与境外互联、线上与线下互应,进而充分发挥期货市场风险管理与财富管理的功能。

  看点五

  期市开放“破冰”

  2013年,上海自易区挂牌成立后,央行、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纷纷发布相关政策措施,支持自贸区内金融改革创新。2014年,随着上海自贸区建设推向纵深,各类金融改革创新政策的具体细则会逐步出台,围绕利率市场化、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投融资汇兑便利化等的金融创新都将“试水”

  首先,上海自贸区的成立将推动利率类、汇率类金融衍生品创新。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深化和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加快,人民币利率、汇率频繁波动的风险将日益明显,规避风险的利率类、汇率类金融衍生品有望得到快速发展。

  其次,柜台交易将为场外市场发展铺路,多层次衍生品市场建设迎来契机。柜台交易的推出将有效推动场外衍生品市场发展,弥补我国场外衍生品市场的空白,形成场内市场与场外市场的良性互补,为多层次衍生品市场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再次,境内投资者“走出去”、境外投资者“引进来”的双向开放,将促进境内外期货市场的对接。随着上海自贸区建设推向纵深,境外投资机构将会不断进入,势必会对我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形成一定冲击,但同时也会推动境内新型金融机构的发展壮大。另外,投资境外证券期货市场通道的开放,将为我国境内金融机构提供更多对冲风险的途径。

  看点六

  投资者结构进一步优化

  2013年,阔别18年的国债期货重出江湖,但上市以来的表现不尽如人意,除专业性强、门槛高等因素外,以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为代表的国债现券持有大户没有参与进来是最为重要的原因之一。该来的没来,国债期货市场岂能活跃起来。事实上,国债期货就是为国债现货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基金、券商、信托、社保基金等机构量身定做的。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完善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健全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的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把“着力防控债务风险”作为2014年的主要经济工作任务之一。这对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来说,无疑是个严峻的考验,挑战和机遇并存,且挑战大于机遇。

  2014年,利率市场化会进一步推进,利率风险将会进一步加大,对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来说,国债期货不仅是一个对冲利率风险的工具,而且还是基准利率收益率曲线最重要的参考指标之一,同时也是提高投资组合收益、降低投资风险的重要资产配置工具。随着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大型机构投资者的参与,国债期货市场的活跃度势必会得到有效提升,其带来的可观的增量资金,将进一步扩大期货市场的规模,推动期货市场最终形成“机构唱主角,散户跑龙套”的基本格局。

  与此同时,随着相关条件的成熟,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也将获得较大发展,更多的产业企业将积极地参与到期货市场中来。比如钢铁、煤炭等产能过剩产业的现货企业,可以借助期货市场进行风险管理,这将有效培育包括现货企业在内的产业投资者,丰富期货市场的投资者类型。

  看点七

  外资参股期货公司放行

  2013年,监管层曾在公开场合明确表态允许境外机构参股期货公司。2014年,境外机构参股期货公司可能会放行,外资参股比例则有望提高到49%,这将为国内期货业对外开放提供一个突破口,同时也将给国内期货行业带来新的变化。

  首先,境外机构参股期货公司,可以使国内期货公司学习到更加先进的管理经验,有效整合境内外资源,吸纳高端人才,有助于提高国内期货公司的整体经营水平,促进期货行业健康发展。

  其次,国内期货业将面临洗牌,现有格局将会改变。一方面,外资参股的期货公司更多是中小型期货公司,由此,国内期货业可能会出现一些外资相对控股的期货公司。在资金、先进管理经验和技术的支持下,这些中小型期货公司的经营状况将会明显改善,逐步成长为具有相当竞争力的期货公司,打破目前的行业格局。另一方面,外资的进入将改变目前期货公司的股东结构,使期货业并购重组更加频繁。这将促使实力雄厚的期货公司通过公开上市的方式进行直接融资,以提升自身在行业中的竞争力。

  期看点八

  货法进入立法阶段

  期货法立法再度提上日程,被列入列入全国人大2014年度立法计划。期货法应当定位于“高起点、全方位、开放式”。

  所谓“高起点”,就是要清晰认识国际衍生品市场发展的趋势,广泛吸收国际经验特别是金融危机以来的经验和教训,立法要有利于规范场内和场外两个市场,同时要结合中国的实践经验,形成中国特色的期货法。“全方位”就是要全盘规范交易所、结算机构、期货公司、期货咨询机构、广大投资者、政府监管机构以及自律监管机构等市场各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开放式”就是要体现前瞻性,立法要顺应市场规律,考虑到中国期货业“走出去”和“引进来”的趋势,为市场未来发展预留空间,有利于推进定价中心建设。“开放式”还要为期货市场的品种创新和制度创新预留空间,特别是金融衍生品方面。从国际经验看,金融衍生品将是未来我国期货市场的主力军。为此,监管方面也要有新突破,立法要保证在顺应市场规律及风险可控的情况下,有利于监管效率的提升,让监管也“合规”,既不“过度”也不“缺失”。

  期货市场的良性发展与先进全面、切合实际的期货法密切相关。期货法的出台,一方面有利于提升期货市场的法律地位,明确期货交易行为以及期货市场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期货交易行为的民事及刑事责任,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另一方面,有利于加强监管部门监管,提高期货市场参与各方的犯罪成本,进一步促进期货市场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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