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农产品事业部相关负责人昨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作为林木领域的首个期货品种,大商所在“两板”期货研究过程中,本着服务实体经济、贴近现货需求的原则,尊重现货贸易习惯,通过广泛调研,设计了纤维板和胶合板期货合约。
这位负责人说,纤维板和胶合板的产业链上游衔接木材与化工原料,下游涉及家具、装饰、包装和汽车制造等产业,大商所“两板”合约交易标的选择了其中的中密度纤维板和细木工板,是缘于这两个品种在各自细分市场中的代表性地位。
关于500张/手的交易单位设计,该负责人表示,按照目前纤维板、胶合板的均价分别约为75元/张、125元/张计算,1手合约价值分别为37500元和62500元。按照交易所5%、期货公司8%的保证金比例计算,保证金分别为3000元和5000元,与豆粕、焦煤等较活跃品种的保证金水平相当,有利于价格发现功能的发挥。
在报价单位的确定上,该负责人说,在纤维板行业中,立方米报价、吨报价以及张数报价等方式均存在于现货贸易中,但使用的场合有所不同。国家各级统计部门多采用立方米作为报价单位,出口时为了符合国际习惯多采用吨报价,生产企业多采用立方米报价,而经销环节则多用张数报价。目前国内较大型的市场,如杭州夹板市场、广州鱼珠木材市场以及诸多行业资讯机构的采价与报价均采用张数报价。在胶合板行业中,除了国家海关总署在统计进出口总量时采用吨为单位,以及国家统计局在统计时采用立方米为单位之外,现货贸易均采用张数为报价单位。此外,两个品种的国家标准中,也是通过张数来确定检验样本的大小与抽样的数量。因此,大商所选择元(人民币)/张作为报价单位。
期货合约最小变动价位大小直接影响合约交易的效率和流动性。该负责人说,若按照2012年纤维板均价75元/张、细木工板均价125元/张计算,达到一个停板的波动幅度4%时,0.02元/张的波动次数分别为150次、250次,0.05元/张可以分别波动60次、100次,与大商所现有品种大致接近。综合考虑,大商所将“两板”合约的最小变动价位定为0.05元/张。
在合约月份的选择上,该负责人对期货日报记者说,纤维板和胶合板的生产本身没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除1月、2月受假期等因素影响,产量有所下降外,各月产量没有明显差异。考虑到经销模式在“两板”贸易中占据了70%的份额,剩下30%的直销模式多为固定长期合同,而经销商普遍有库存,因此各个月份都存在套期保值的需求。“两板”运输多采用汽车运输,且贸易半径较短,不存在交割不便等方面的难题。因此,大商所将1至12月均作为合约月份。
中国林产工业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两板”价格波动剧烈,给现货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巨大风险,大商所“两板”期货合约设计很好地贴合了现货贸易习惯,两板期货的上市,将为现货企业提供风险管理工具,促进行业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