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汪世军)大商所4月8日发出《关于焦炭期货合约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确定焦炭期货合约于2011年4月15日起上市交易。首批上市合约为J1109、J1110、J1111、J1112、J1201、J1202、J1203、J1204,挂牌基准价将在上市前一个交易日公布。
通知规定,焦炭期货的交易保证金在上市初期暂定为合约价值的10%,涨跌停板幅度暂定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6%,新合约上市首日涨跌停板幅度为挂盘基准价的8%;合约交易手续费为成交合约金额的万分之一。每交易日结算后,交易所将公布焦炭期货合约所有会员当日成交量和持仓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