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叶苗 ○编辑 杨晓坤
大连商品交易所第二届理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1年3月30日在成都召开,会议重点审议并通过了焦炭期货合约及其相关细则修正案,为焦炭期货上市铺平了道路。曲立峰副理事长主持会议,大商所副总经理郭晓利及交易所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了本次会议。证监会期货一部相关领导出席了理事会。
在此次理事会上,郭晓利受总经理委托作了《关于拟定焦炭期货合约和相关实施细则的报告》,就上市焦炭期货合约的意义、合约和规则设计的总体思路、期货合约主要条款和有关交割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套期货保值管理制度设计进行了介绍,并就《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细则》、《大连商品交易所结算细则》、《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细则》等7个实施细则修正案中与焦炭期货相关条款进行了说明。
据郭晓利副总经理介绍,按照法定程序,大连商品交易所已在3月22日-28日间将焦炭期货合约和规则向全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提交理事会审议的焦炭期货合约和规则吸收了相关意见建议,个别条款已进行了调整。
与会理事充分肯定了近几年来大商所在中国证监会领导下开展的焦炭期货品种上市推动工作,理事们认为,焦炭期货上市对大商所和中国期货市场都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大商所前期细致深入的市场调研工作为焦炭期货上市后稳定运行打下了基础。中国国际期货总经理陈冬华理事认为,焦炭期货合约在套期保值制度方面的创新,使得企业参与期市套保更为便捷,更利于促进期货市场为产业服务。大连良运期货董事长孙彤理事表示,焦炭期货合约及相关细则遵循了有利于期货市场功能发挥和有利于风险防范两个原则,是焦炭产业和期货行业智慧的结晶,希望在上市后的运行中根据市场参与者意见和市场发展变化情况不断完善。神华期货董事长张新华理事表示,焦炭期货作为大品种,会员对其尽快上市并通过市场检验寄予了很高期望。
经过认真审议和修订,理事会一致通过了《关于拟定焦炭期货合约和相关实施细则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