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超
在大商所公布的合约和规则全文中,焦炭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办法内容因不同于原有品种而引人注目。30日大商所相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严格限仓的前提下,焦炭合约的套保管理制度进行了重大创新,与其它品种套保管理办法最大的不同,焦炭合约将套期保值额度区分为一般月份套期保值持仓额度、临近交割月份套期保值持仓额度,与之相关的套期保值额度的申请、交易、后续监管等也都做了相应调整,主要简化了审批手续,更便利企业套保参与。新套保制度与国际市场基本实现了对接,有利于监管部门对客户进行分类管理,也有利于市场功能的发挥。
他说,焦炭套保管理办法对焦炭套期保值额度进行了重新定义,将其分为一般月份(自合约上市之日起至交割月份前第二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套期保值持仓额度和临近交割月份(交割月份前一个月和交割月份)套期保值持仓额度,二者需分别申请。交易所对套期保值交易的持仓量单独计算,不受持仓限额的限制,在以减仓举措化解市场风险时,将按先投机持仓后套期保值持仓的顺序进行减仓。
与其它品种套期保值申请需提交10多种材料相比,焦炭企业套保申请材料将大大简化,产业客户申请套保额度非常便利。
他说,与其它品种套保管理办法相比,焦炭套保建仓期限有所延长。按照原有其它品种的套保管理办法,套保持仓的建仓期限截止到交割月份前一月份的第十个交易日,不便于客户操作,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客户的建仓成本。调整后的套保管理办法规定,临近交割月份套保额度的建仓期限截至交割月前一个月最后一个交易日,延长了期限,同时一般月份套保持仓临近交割月时会部分自动成为交割月份套保持仓,交易所也无需为客户进行转仓操作,更便利客户灵活进行套保交易。
这位负责人同时指出,在减少套保申请材料,实行较为宽松审批管理的基础上,交易所加强了对套保持仓的后续监管。
市场研究人士认为,焦炭期货阶段式套保审批办法,使一般月份套保审批条件大大放宽,将大大提高套期保值申请及审批效率,有利于吸引产业客户参与期货市场,并可以更好地控制市场风险,有助于进一步完善投资者结构,增强市场对产业的服务功能。
据了解,近几年来我国期货市场上市品种不断丰富、投资者数量快速增长,投资者结构及监管环境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原有品种的套保管理办法由于申请材料过于繁琐,影响了企业套保的积极性,也不便对市场功能发挥情况的客观评估。从铅期货合约到焦炭期货合约,新品种套保申请和管理开始突破原有品种套保管理办法,预示着经过十多年的实践探索,在取得共识的情况下,市场一直呼吁完善的国内期货套保管理制度开始进入实质性调整完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