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11日发布的《期货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期货公司申请从事期货咨询业务,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净资本不低于8000万元等。
《试行办法》明确,期货咨询是指基于客户委托,期货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从事风险管理顾问、期货研究分析、期货交易咨询等营利性业务。期货公司应当建立防范利益冲突的管理制度和信息隔离机制,建立利益冲突的处理原则,按照客户利益优先和公平对待客户的原则予以处理。
关于业务申请条件,《试行办法》主要从资本实力和合规角度做出规定:一是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净资本不低于8000万元;二是公司最近6个月净资本等风险监管指标持续符合监管要求;三是公司拥有至少1名具有3年以上期货从业经历和取得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从业资格的高管人员,至少5名具有2年以上期货从业经历和取得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从业资格的从业人员;四是公司最近3年持续合规经营;五是具有完备的业务管理制度等。
业内人士表示,《试行办法》颁布和实施将极大促进期货咨询业务发展。银河期货有限公司总经理姚广认为,咨询业务未来将成为期货公司经纪业务收入之外最重要的收入来源。同时,研发团队在各大期货公司将受到特别重视,市场将越来越专业化,研发水平的高低将直接影响期货公司的生存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