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亦珊 陈智峰
继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考试教材《期货投资分析》出炉后,业绩期盼已久的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试行办法终将开闸。
2月11日下午,证监会对外发布《期货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期货公司开展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作出具体规定。
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破茧意味着,部门期货公司将告别长期凭借单一经济业务残酷的“同质化”竞争时代,由此步入开展期货咨询“差异化”经营的新时代。此举给长期依托单一经纪业务生存的期货公司带来了福音。
值得注意的是,试行办法主要针对期货公司,而证券公司及其他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从事股指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相关规划仍在酝酿中。
门槛不高?
此前,业界对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范围的界定存在一定争议。而本次推出的试行办法明确指出,期货咨询是指基于客户委托,期货公司极其从业人员从事风险管理顾问、期货研究分析、期货交易咨询等营利性业务。
证监会此次详细划分了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几大方向,分别包括风险管理顾问服务、研究分析服务和交易咨询服务等。
其中,风险管理顾问服务是指协助客户建立风险管理制度、操作流程,提供风险管理咨询、专项培训等;收集整理期货市场信息及各类相关经济信息,研究分析期货市场及相关现货市场的价格及其相关影响因素,制作、提供研究分析报告或者资讯信息等工作,则被划分为研究分析服务。
其中,最为引人注意的是交易咨询服务,即为客户设计套期保值、套利等投资方案,拟定期货交易策略等的交易咨询服务。
此外,还包括了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活动。
而对于业界争议最大的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格以及范围界定问题,《试行办法》并未完全按照此前市场盛传的期货公司规模指标评级标准划分界限,而是从资本实力和合规角度对期货公司申请期货投资业务作出规定。
由此,期货公司申请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门槛得到降低。
从资本实力方面看:一是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净资本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 二是公司申请日前6个月的风险监管指标持续符合监管要求。
而在管理人员从业资格方面,证监会要求公司具有3年以上期货从业经历并取得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少于1名,具有2年以上期货从业经历并取得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业务人员不少于5名,且前述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最近3年内无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其他不良诚信记录,同时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正被有权机关调查的情形。
此外,公司还需具有完备的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管理制度;近3年内未因违法违规经营受到行政、刑事处罚,且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违法违规正被有权机关调查的情形;近1年内不存在被监管机构采取《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第六十条规定的监管措施的情形。
“此次期货公司申请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门槛并不太高,我们要求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而实际上国内多数期货公司的平均注册资本在1.5亿元左右。”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对记者解释。
“投资咨询业务是期货产品的基础业务之一,推行《试行办法》是为了将期货公司投资咨询业务更规范化、程序化、法律化,使打击非法期货资讯业务活动有章可循,同时加强期货公司的中介服务能力。”上述负责人指出。
两道“防火墙”
此外,监管部门本次对期货公司参与投资咨询业务的具体方式也作出规定。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监管部门要求期货公司设立两道“防火墙”。
第一道“防火墙”是期货公司投资咨询业务部门的独立。
“《试行办法》中要求期货公司单独成立投资咨询部门开展相关业务,而不是成立相关投资咨询业务公司。”上述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试行办法》中规定,期货公司要每月按照规定要求向监管部门报送期货资讯业务信息,公司首席风险官要履行督促整改和报告职责,监督检查期货资讯业务合规情况,在工作报告中对重点防范利益冲突做出说明。
而监管部门可定期或者不定期检查期货资讯业务;对无资格从事期货咨询活动的期货公司和人员,进行责令改正和行政处罚;对于期货公司和从业人员开展咨询业务中出现的违规行为,采取监管措施。
第二道“防火墙”则是期货投资咨询从业人员本身的独立。
《试行办法》也对期货投资咨询人员作出详细规定。首先,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人员应当以期货公司名义开展期货投资咨询业务活动,不得以个人名义为客户提供期货投资咨询服务,即期货咨询人员需依托期货公司进行投资咨询业务。
其次,期货投资咨询人员须持相关“期货投资咨询从业人员资格证”上岗,由中国期货业协会负责期货咨询从业人员的自律管理(如考试资格、资格认定、日常管理)及制定相关自律管理办法,未取得相关资格的期货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开展期货资讯业务。
“未来,期货业协会将对期货咨询人员组织从业考试,这意味着期货投资咨询人员除需通过基础的期货从业资格考试外,还需通过专门的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考试。”上述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除了从资格上保证从业人员的独立性外,,监管部门还作出了人员从业过程中具体的“防火墙”风险规定。
证监会要求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从业人员应当以期货公司名义开展期货投资咨询业务活动,不得以个人名义为客户提供期货投资咨询服务。
此外,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人员应当与交易、结算、风险控制、财务、技术等业务人员岗位独立,职责分离。
值得注意的是,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管理办法也延续了此前证券投资咨询管理办法的思路,即严打“黑嘴”。
《试行办法》中要求,期货公司及其从业人员通过报刊、电视、电台和网络等公共媒体开展期货评论、行情分析等信息传播活动的,应当取得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及从业资格,并遵守金融信息传播相关规定;在开展期货信息传播活动前,期货公司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向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转型福音
实际上,期货投资咨询业务有望于近期开闸,此举给长期依托单一经纪业务生存的期货公司带来了福音。
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破茧意味着,部门期货公司将告别长期凭借单一经济业务残酷的“同质化”竞争时代,由此步入开展期货咨询“差异化”经营的新时代。
记者在业内了解到,与证券投资咨询资格有所不同,期货投资咨询是一项专业性很高的业务,各家公司在为期货客户提供增值服务的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差异化,这将导致期货公司经营能力的分化。
“期货投资咨询业务未放开前,咨询业务主要是附加在经济业务或者手续费一项中,如今投资咨询业务正式开展,将有望成为期货公司的新盈利主体。”上述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事实上,随着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展开,期货公司的竞争模式也将随之改变。
市场人士表示,期货公司是否能够依靠投资咨询业务从竞争中突围,还要凭借公司的研究实力和服务能力。
另外,随着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开展,特色性成为期货公司取胜的另一关键杀手锏,例如,券商类背景的期货公司有望抢占股指期货投资咨询服务市场,而行业背景期货公司将在行业咨询方面得到企业青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