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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有望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不鼓励套利投机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26日 08:06  北京晨报

  据新华社电 中国证监会昨日发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指引》(征求意见稿),拟允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但对其交易类型、交易行为等进行一定限制。

  考虑到股指期货是我国近年来上市的首个金融期货产品,推出初期市场规模较小,国内投资者普遍缺乏交易经验,为了保证股指期货市场平稳运行,证监会在设计QFII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制度时遵循“逐步开放、有限参与、风险可控”的原则。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说,QFII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当以满足其资产风险管理需求为目的,不鼓励进行套利和投机交易。因此,QFII参与股指期货只能从事套期保值交易,不得利用股指期货在境外发行衍生产品。

  为了保证股指期货产品推出初期稳定运行,指引对QFII可投资股指期货规模进行了一定限制,规定QFII在交易日日终持有的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外汇局批准的投资额度。同时,为了防止频繁交易加大市场波动,指引规定QFII在交易日日内的股指期货成交金额不得超过其投资额度。

  另外,指引规定QFII应当为分户管理的资产分别向中金所申请交易编码,各个交易编码应当独立运作。针对QFII反映较多的可选择几家期货经纪公司的问题,指引参照QFII投资股票现货的规定,明确每个QFII可分别委托不超过三家境内期货公司进行股指期货交易。

  据介绍,指引正式颁布之后,QFII即可向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提出申请,并按照中金所的有关规定办理股指期货开户、申请套期保值额度等事宜。中金所负责批准QFII套期保值额度和进行管理,并定期向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局报告批准QFII套期保值额度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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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指期货被指是“早产儿”

  晨报讯(记者 孙春祥)A股近日持续下挫,随着不少投资者被“温水煮青蛙”地套牢,有专家开始重新质疑股指期货是“早产儿”、“百害无一利”。

  南开大学法学和公司治理教授、中国证券法学会常务理事万国华日前在新浪微博上表示:“股指期货的推出百害无一利,股指期货已成为穷人培育富人、境内外利益集团疯狂操纵市场的合法工具,并且为扭曲股市晴雨表功能、价值发现功能和破坏市场稳定洞开了制度大门。股指期货必须立即停止,再重启时间需慎重考虑。”他认为,我国股指期货的推出的确有“早产儿”之嫌,弊大于利十分明显。

  不少投资者也在网上发表对股指期货的愤怒,诸如“大户的俱乐部,散户的殉葬场”和“A股低落、萎靡的元凶”的指责不绝于耳。自去年4月16日正式上市交易以来,股指期货的争议一直不断。

  “股指期货当然有其价值,它的存在也不能使市场没有波动,非理性和无效的波动是证券市场永恒存在的。”北京格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可兴表示,罪责不在股指期货,市场下跌的主要原因可能是对货币紧缩的过度担忧,进而担心市场缺乏资金,但他认为证券市场从来不缺资金。

  银河期货北京营业部分析师刘岩草认为,去年的宏观经济数据超过预期,市场理解为仍然有调控的余地,货币政策是近期最主要的利空。“市场流动性不佳,下跌是必然的,为啥要质疑股指期货呢?”

  对于目前新股“破发”和股指积弱的形势,张可兴表示,“破发”是好现象,说明市场对高估值已经不能接受,是市场变得理性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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